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乡镇动态 >> 正文

新村镇固化“六步走”程序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发表时间:2024-07-11 08:52 信息来源:州人大  作者:新村镇 胡晓琳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2021年以来,新村镇人大主席团全面贯彻《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严格执行“六步走”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让主席团成员、镇长(代理镇长)、副镇长的免职更加严谨规范、任命越发神圣光荣。

一是严格规范提请程序。当主席团成员、镇长(代理镇长)、副镇长职务发生人事变动后,及时筹备和召开主席团会议,按照先免后任的顺序,根据个人辞呈、政府议案,依法决定免职事项、发布公告;完善拟任人员个人简历、现实表现等有关材料,镇党委正式文件推荐,镇政府提出任职议案,镇长签署提名书,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票决、决定任命、发布公告。

二是落实任前考法制度。坚持“凡任必考”,建立10份不同题型的镇人大任前考法试卷库,涵盖宪法、组织法、民法典、行业和行政法规等内容,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任命副镇长、决定代理镇长的前置要件,随机抽取、闭卷考试,对拟提请主席团任命人员实施任前考法;试后公正细致阅卷,成绩通报主席团成员供审议酝酿参考;成绩合格,方可提请主席团会议审议任命。

三是实行任职表态发言。坚持把供职发言作为对拟任副镇长或代理镇长票决前的重要一环,要求拟任人员对标依法行政、履职要求、预期目标等内容,在主席团会议上公开陈述,接受专题询问;确保发言实事求是、言之有物,将其列为任后监督的重要依据,强化任命干部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四是严把投票表决关口。在主席团会议上,比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程序,通报有关人事安排情况,对拟任人员资格条件、工作简历和德才表现进行详细介绍,为主席团成员了解其胜任能力提供依据。主席团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拟任命副镇长、代理镇长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当场颁发任命书,当天规范行文任命、发布公告,凸显监督实效,树立人大权威。

五是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每次任命后,依法组织接受任命人员依法向宪法宣誓。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周密布置会场,对宣誓流程、主持人、领誓人、人员站位、着装等进行明确和强调,奏唱国歌,切实做到严肃庄重,规范有序,应宣尽宣,流畅进行,切实增强接受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切实加强任后监督。制定出台《新村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评议办法》,坚持把对“人”的监督寓于对“事”的监督之中,推动任后监督成为硬指标、硬推手、硬约束。每年有针对性地确定述职评议对象,通过在主席团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评议被人大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形成审议评议意见及履职测评结果,向镇党委报告,向镇人民政府通报,要求限时整改和书面汇报,让“红脸出汗”促进任命人员履职“出力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