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州应急管理局、州财政局派出工作组对楚雄市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工作组对抽查对象随机选定,采取查阅受灾台账、比对冬春需救助台账、入户核实的方式抽查了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了2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抽查2至3户农户。


工作组通过对楚雄市2022—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情况随机抽查,认为楚雄市对冬春需救助对象的核定工作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并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做好冬春需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为后期的冬春需救助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下步将严格按照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规程和要求,抓好全市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调查、统计、核定工作,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做好2022-2023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需救助申报,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