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服务平安楚雄建设。2019年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17件,审结153件,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院“一盘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41人,在案件审理中深入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理念,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开庭前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送达附带民事诉讼告知书,详细告知诉讼权利,指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调解行为,加大调解力度,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6件,调解结案或达成刑事和解协议5件,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创新开展“圆桌审判”,最大限度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紧张情绪、保障诉讼权利;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基础上,充分考虑庭审教育和社区矫正效果,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适用非监禁刑。2019年6月少年案件审判庭被共青团云南省委命名为2016-2018年度云南省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职务犯罪案件邀请相关单位职工旁听案件,“零距离”接受庭审教育,共组织案件庭审观摩5次,旁听人数1000余人;开展刑事案件巡回审判,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充分运用“6.26”“12.4”等法治宣传教育时间节点,在公园、广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选派3名优秀青年法官作为城区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法律知识播种到校园、传递给学生、延伸到社会,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安全感满意度等宣讲7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