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政法系统全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挖掘发展潜力和社会活力,以改革引领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是健全制度设计,规范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出台了《楚雄市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和《楚雄市人民检察院首批检察官初选工作实施办法》等8个规范制度,为入额法官、检察官独立公正办案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扎实推进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办案常态化制度化。法院、检察院入额班子积极深入一线办案。
三是全力推进主办侦查员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工作,主办侦查员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提高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四是推进辅警制度改革,对《楚雄市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初步审议。
五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着力提高证据收集运用能力,推进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证人、鉴定人及侦查人员等人证出庭作证制度全面落实。
六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对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进行升级改造,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17个,诉讼群众立案更加便捷,诉讼服务更加优质多样。
七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出台《楚雄市公安局窗口服务行为规范》《楚雄市公安机关83条便民利民措施》等举措。特别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成了占地200余平米的全州首家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为群众申办和领取居民身份证、查询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港澳台通行证二次签注等提供自助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办事效能、优化了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安改革“红利”。
八是以法治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目标基本实现。
以上八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破除了妨碍政法系统向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实干履职更实、创新争优更优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