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成就宣传专题|楚雄市“六子”棚改模式圆万千家庭“安居梦”

发表时间:2020-03-23 16:23 信息来源:市大比拼办公室  作者:市委政策研究室 段先富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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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市抢抓机遇,创新棚改模式,让城市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圆了千家万户的安居梦,棚户区改造经验在全省棚户区改造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得到了中央住建部的肯定。  

建立机制“转盘子”。成立了以州委常委、市委书记和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双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市棚改工作。自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全市实施完成了城镇棚户区改造12938户,有效改善了5.2万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

党员率先“担担子”。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好抓实,在棚改工作中,党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经常深入棚改项目一线视察调研,协调解决棚改征地拆迁、金融贷款支持等重大问题。采取党建+”模式,把党建工作延伸到棚改现场,有效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5+2、白加黑、晴加雨成为工作常态。2019年,全市共2500余名党员干部战斗在棚改一线,党员干部比激情、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的实干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规划引领“迈步子”。楚雄市着力下好棚户区界定、编制规划两招先手棋,引领棚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棚户区改造范围界定工作组,在分析研究中央、省、州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楚雄市城镇棚户区认定标准》,科学合理界定了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先后编制《楚雄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和《楚雄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年》,把对城市整体规划、产业布局、业态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影响较大的区域纳入了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分批次积极申报争取纳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逐年推进实施。

融资先行“想法子”楚雄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前一年至一年半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做实做细前期工作,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融资提前获批,确保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一旦下达马上就可以开工实施。以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州级2家国有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按照三统一或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向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申报棚户区改造融资贷款,积极申报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截至目前,市本级(不含开发区)共获批融资贷款及专项债券资金47.56亿元,已到位资金37.23亿元,已使用资金27.29亿元。

以人为本“定调子”。围绕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做实房调、地调和民调工作,摸清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情况、土地情况和群众改造意愿,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决策、资金测算和融资等提供第一手材料。根据群众安置意愿,因地制宜,实行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顺应民意。在征收过程中推行八个公开、三个到底阳光征收模式,杜绝了不公平现象发生,先后实施的30余个棚改项目得到了广大拆迁户的真心点赞。

科学奖补“开方子”。在征收补偿中,制定出台签约期限奖励措施对不同时段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签约协议之日起15日内腾空移交房屋的,分别给予100%70%40%不等的签约搬迁奖励。对被征收人(产权人)及父母、配偶及子女中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机关事业单位因公死亡人员,按规定时间腾空交房并通过审核的,给予8000/户的特殊人群一次性补助;对持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残疾证残疾人按规定时间腾空交房并通过审核的,给予6000/户的特殊人群一次性补助;对征收人(产权人)、父母配偶及子女中有年满70周岁的每人给予3000元一次性棚改高龄补助,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棚改高龄补助。通过这一系列奖励措施,全市棚户区改造签约率大幅提升,棚改工作进度走在了全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