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自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严格按照惠农政策要求,不断规范补贴政策实施,建立健全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有效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惠及到百姓。近5年来,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保持全州第一,三次受到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管理的通报表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直走在全州前列。
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过印制发放粘贴政策宣传材料和召开政策培训会的方式全面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及时在楚雄市政府网站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过程信息公开、操作阳光、公平公正。
规范操作,高效服务。按规定使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按“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严格补贴申请关;按“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机具核实关,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铭牌”;严格公示制度,购机者信息在乡镇政府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公开网上同步公示不少于7天。
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培训,督促农机经销商组织开展新机具实用技术培训,让购机者及时掌握机具操作、保养等技术,能够正常操作使用;强化售后服务,及时联系生产、销售企业落实安排“三包”服务人员,对出现的农机故障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不误农时。
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机〔2018〕10号);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重点监督在购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强化对购机补贴过程的监管,规范购机补贴程序,完善购机补贴资料,做到见机、见人、见票、见铭牌,确保购机补贴整个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及时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企业承诺落实情况和农民的反映,认真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生产企业,督促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020年,楚雄市争取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1万元,受理通过4175户购机户的购买申请,购买机具6445台/套。通过大力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大幅提高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全市农业机械化程度明显提升、机械化进程明显加快。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达68.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