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表彰奖励楚雄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5000万元

发表时间:2021-12-22 09:23 信息来源:楚雄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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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2018-2020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确定的通知》,正式命名楚雄市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7月24日,楚雄市启动实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强化组织领导,对标行动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加大督查问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工作成效明显,在2020年全省129个县(市、区)综合考核中排名第四,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和5000万元的奖励资金,要求统筹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基本民生保障相关支出。

市财政、卫健部门多次专题研究,积极汇报市委、市政府,将资金分别下达爱卫办、卫健、城管、市场监管、教体、住建、交运、交警、乡镇等重点部门,主要用于全市2021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宣传、氛围营造、健康教育、支持性环境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农残检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基本民生保障等相关支出。支出5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