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宾馆(酒店),建议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一、体温监测
每天早晚使用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水银体温计对宾
馆(酒店)工作人员及入住客人开展体温监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测得值≥37.3℃者须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测。
(一)工作人员体温监测
1.复测<37.3℃者正常工作;
2.复测≥37.3℃者务必给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及时到最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带病上班。
(二)入住客人体温监测
1. 有武汉旅居史、未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复测<37.3℃者,联系紫云酒店0878-3212866进行集中安置。复测≥37.3℃且有武汉等疫区旅居史或与疫区发热或呼吸道病人有过接触史者务必给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拨打120转诊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2. 无武汉旅居史、未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复测<37.3℃者,正常作息;复测≥37.3℃者,给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指导到最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 有武汉等疫区旅居史者使用《省外入滇人员排查登记表》进行信息登记,每天早上7:00以前汇总报给市疾控中心联系人:肖思宁(15987866469)。
二、环境消毒
1.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两次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液对宾馆(酒店)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重点在大厅、前台地面、桌椅、台面;楼梯扶手;房间桌面台面、门把手;卫生间;餐厅;垃圾桶等位置。
2.在工作人员工作间醒目位置公示消毒制度、流程,做到责任到人,流程合理,操作规范,记录完整。
3.市疾控中心消毒咨询电话:周国生(15891868068)、丁世芬(13320567266)
三、个人防护
1.全体人员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每四小时更换一次,不得重复使用;
2.水银温度计每使用一次必须用酒精擦拭消毒;
3.工作期间勤洗手,可用肥皂和流动水彻底清洗手部或者用含酒精的手消液擦拭。
4.废弃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装好扎口后丢在垃圾桶;或者丢在垃圾桶后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1.25片兑1L冷水)的消毒灵溶液喷洒消毒处理。处理废弃口罩后务必先洗手再行其他操作。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