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您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症状,请务必戴上口罩,及时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 如果您近期去过武汉等疫区或者接触过从武汉等疫区回来的人员,请自我隔离和观察14天,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备。
3. 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请戴口罩、勤洗手、不揉眼、不聚集、少出门、有症状、早就医。
4. 疫情面前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云南发布”“数字楚雄”。
5.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肉蛋煮熟才能吃,远离野生动物和野味。
6. 口罩用后要处理,医院可投医疗垃圾袋,在家要消毒处理再扔弃(丢进垃圾桶,撒入5%浓度的84消毒液)。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