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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抓实做好全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

发表时间:2020-02-19 08:06 信息来源: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王应珺 杨德祥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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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1月22日以来,坚决果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到6大监管行业领域,落实责任到片区、到户、到人,切实做好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2020年1月22日全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会议以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和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成立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局党委班子会议,分析研判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疫情防治情况,制定并印发《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方案》,组建6个工作小组,抽调30余人组建工作专班,重点对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市场、保障性住房、城市公园、城市供水等6大监管行业领域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是抓好行业防治。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相继印发《关于暂停房屋、市政项目工地施工复工的通知》、《关于做好物业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2份,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交易经纪机构疫情期间暂停开放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售楼部和经纪机构门店,督促各建筑企业暂停开工复工,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保障房小区、商住小区秩序的维护管理,强制设立体温监测点,执行外地车辆、人员进出小区的排查登记制度,暂停居住小区“广场舞”等公众聚集性活动,强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和水质监测检测工作,于2020年1月25日起暂时关闭西山公园和龙江公园,暂停举办各类活动;6个工作组每天对行业领域疫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累计排查商住小区140个,建筑工地51个,排查售楼部、营销中心44个,排查房产中介公司48个,排查城市公园2个,排查保障性住房小区6个,排查城市自来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2座;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及鹿城镇人民政府做好本系统、包保小区的人员排查工作,累计排查干部职工160人次,外地入楚109人次;成立锦绣家园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工作组,抽调30人,于2020年2月2日8时正式入驻小区开展工作,不断对小区及住户开展标准消毒、体温检查及隔离监测,切实做好疫情小区的防治工作。


三是做好物资储备。加大物资采购资金保障力度,及时梳理所需物资清单,积极争取采购消毒液、防护用品、体温测量仪器等疫情防治物资,帮助建筑施工、物业企业、燃气公司等监管行业领域采购急需防治物资,切实保障疫情防治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灵活运用张贴公告,使用广播、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监管行业领域防病知识宣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倡导少外出、不聚会、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监测,累计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折页48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五是落实舆情监控。强化综治维稳,明确疫情发布规定,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的微信公众号、各类QQ、微信工作群加强舆情监控研判,严禁传播谣言等有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是执行信息报送。自楚雄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会议以来,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值守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及时,每日按时报送“日报告、零报告”和本单位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