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学生家长:
当前楚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疫情防控形势稳定持续向好的前提下,云南省教育厅下发了通知,预定2020年春季学期初三和高三年级于3月23日开学,中小学其他年级3月30日开学,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按有关要求“一校一策”有序开学,高等学校开学后一周左右,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师生的关心关爱。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继续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家校联动和沟通对接,确保平安开学、顺利开学。
1.如实向学校申报个人及孩子假期间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坚持每天早中晚各一次对孩子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记录。遇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如实向学校报告。有到过重点疫区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等有过密切接触史的要如实向学校报告。如因隐报瞒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疫情扩散,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指导孩子做好自我防护。为学生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叮嘱孩子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3.实行错峰入学。学生报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实行以班级为单位的错峰入学,具体开学时间以市教育体育局发布的通知为准,学生未收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不得返校。
4.在学生返校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步行或家长用私家车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尽量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5.学生和家长佩戴口罩,在学校校门口设立的体温检测点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3℃以上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律不得入校。住校学生携带的行李消毒后方可带入学校。报到当日向学校提交假期间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申报表(含体温检测记录报告)。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也是家庭的寄托,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领导,有市委、市政府的周密部署,有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各条战线同志们的并肩奋战、不懈努力,有60多万市民的共同参与、全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祝广大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祝广大学生健康快乐!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