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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疾控中心发布最新疫情提示(附楚雄州各县市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发表时间:2022-03-10 08:49 信息来源:楚雄州疾控  作者:胡芮菲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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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3月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2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50例,本土病例175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43例,其中境外输入113例,本土330例。

截至3月8日0时,全国有11个高风险地区,139个中风险地区(具体可查询国务院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为做好全州疫情防控,严防疫情输入,楚雄州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

1.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有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以及与通报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来(返)楚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请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如确需前往,请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楚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若健康码发生变化,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近14天从外地来(返)楚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6.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7.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8日

楚雄州各县市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云南省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871-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