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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关于调整来(返)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2-06-15 08:45 信息来源: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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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关于调整来(返)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将来(返)楚人员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调整如下:

一、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但需主动配合做好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工作,并严格遵守楚雄州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倡所有来(返)楚人员入楚后按自愿原则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二、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红码”(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报告本土感染者10例及以上,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有本土疫情,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14天内行程卡带*的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实行“核酸+抗原落地”检测,抗原检测阴性放行。对14天内行程卡带*、且来自有外溢风险或已发生外溢地区来(返)楚人员,经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判,可实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五、境外入境人员继续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各县市可根据境外疫情形势和当地防控能力等情况,对已在境外隔离或低风险入境人员,实施“7+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隔离管控措施。

六、各县市排查的其他相关风险人群,由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后按照“一类一策”原则执行。

七、高校返楚学生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全国高校学生离校返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八、各县市要科学精准、分类动态实施防控措施,严禁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九、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