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专题 >> 往期回顾 >> 众志成城团结奋进抗击疫情 >> 正文

楚雄市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的补充通告(第52号)

发表时间:2022-11-30 21:10 信息来源: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做好鹿城镇、东瓜镇重点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调整采样时间

从12月1日起,采样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4:00,过时不再开展,重点区域内全体居民按照“每日一检”要求开展核酸筛查。

二、筛查区域及对象

采样的地点、范围和对象与第51号公告一致。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朋友提前完成“云南健康码”信息注册,采样时出示个人健康码;老年人及儿童必须由监护人陪同采样,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现场登记或由陪护人提前申报同行人健康码后采样。

2.请广大市民朋友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1米线”、戴口罩要求,采样过程中讲秩序、不扎堆、不聚集,采样完毕立即有序离开。

3.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有序参与核酸筛查,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引起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878-3213989


楚雄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