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专题 >> 往期回顾 >> 众志成城团结奋进抗击疫情 >> 正文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59号)

发表时间:2022-12-03 14:35 信息来源: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关于调整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为优化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现将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州外来返楚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县市、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所有省外来返楚人员、省内有疫情地区来返楚人员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

三、对来返楚不足3天的省外人员,严格做到“四个不”,即不参加线下会议、线下教学授课及其他集体活动,不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和学校等重点机构,不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交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健康管理措施自2022年12月3日中午12时起实施,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第58号通告不再执行。后续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