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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2-10-25 17:29 信息来源: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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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的试金石

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整改、彻底整改。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反思、迅速行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把整改的过程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推进落实的过程,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过硬的作风和一改到底的决心,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2022年1至10月,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6次、市政府党组会2次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乡镇、企业调研整改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领悟力的试金石

严格按照省委、州委对生态环保“三场革命”的要求及省、州、市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持续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责任链条,夯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问效,做到以督传责、以考促抓,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了《楚雄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楚雄市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楚雄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环保成员单位行业责任、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责任及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应责任,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有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责任有人担、整改有人抓。

三、坚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

政治执行力,是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到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底的能力。楚雄市先后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将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敢啃“硬骨头”、专攻“老大难”,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增加资金投入、补齐设施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总思路,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1-9月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7.66u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未出现污染天气。6个国控、省控水环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龙川江西观桥国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九龙甸水库为Ⅱ类,西静河、团山水库为Ⅲ类,均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四、坚决把各级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通过不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市生态环境改善明显。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困难问题和风险挑战。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检查反馈指出的问题,水、土、气敏感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一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都是我市亟待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充分暴露出我们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下步工作中,我们必须坚决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盯住不放、深入进去、一抓到底的韧劲逐一推动解决。

(一)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带头,楚雄高新区、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要设置生态环保专题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

(二)压紧压实各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要求,严肃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健全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生产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打造“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的闭环责任链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强化“三个自觉”“三个担当”“三种精神”,坚决全面彻底如期高质量抓好督察问题整改。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深入、彻底整改督察报告及《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指出涉及楚雄市问题的12项问题,督察交办的28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其中,对4件重点投诉举报问题和24件一般投诉举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按时向州级牵头部门对接汇报整改情况,按程序开展好整改验收、上报工作。坚持立行立改,把问题查处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

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