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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继续使用“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3-02-06 16:04 信息来源:  作者:市商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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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唯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继续使用“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你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注册使用“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以来,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宣传、电子商务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电子商务动态信息等业务,无违法违规行为。为继续宣传发布楚雄市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信息动态等业务,同意楚雄唯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楚雄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期限自2023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7日。

此复。


楚雄市商务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