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李绍宁
地址:楚雄市瑞东路小龙井办公区
电话:0878-3021177
邮编:6750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