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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咨询服务指南

发表时间:2018-02-01 13:47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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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咨询接件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3021611 0878-3155275

3.网络咨询。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yn.gov.cn/cxs/home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通过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咨询系统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度查询

网络查询: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综合咨询接件窗口(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32号)

窗口查询: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yn.gov.cn/cxs/home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一年内未开工建设,该证自行失效。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现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知公示”栏目内公布。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科,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32号。

电话投诉: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科,电话:0878-3024904

楚雄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878-3123736

网上投诉:楚雄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yn.gov.cn/cxs/home

信函投诉: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科;通讯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32号;邮政编码:6750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政府或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