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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召开2019年度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

发表时间:2019-09-05 16:4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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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增强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8月20日,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设主会场,除鹿城镇、东瓜镇外的其他乡(镇)设分会场,召开为期一天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视频培训会,市司法局相关科室人员、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市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各乡(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2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国兴主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君到会并作动员讲话。他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人民调解作为群众自治性组织,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一方平安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牢基础。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设立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各级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综治办要选好、指导好、用好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三是牢记使命,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源头性和前端性作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凸显本地特色经验做法,丰富“枫桥经验”楚雄品牌;四是加强调解阵地建设,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创造条件。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创特色”的要求,积极推进规范化调解室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有效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进一步深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五是珍惜学习机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此次把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组织起来集中培训,机会难得,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要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纪律,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希望大家通过学习,使自己的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

培训邀请云南滇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婷婷律师就《常见民间纠纷法律适用》进行授课,赵婷婷律师重点围绕婚姻家庭、继承权、相邻(邻里)关系、农村宅基地等常见纠纷,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各种纠纷的调解技巧、法律运用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会议邀请到楚雄市人民法院胡玲娜法官就如何利用司法确认和民事协议转化为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法律、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进行授课;此次培训,还挑选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具有代表性的人民调解员结合自身调解经验、调解文书制作以及人民调解案件系统录入等与参训人员进行了分享交流。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仔细聆听、交流心得互有感触、相互取长补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使全市人民调解员充分认识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了解更加全面,进一步掌握了人民调解的基本调解方法,有效地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理论水平,增强实用调解技能,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共法律服务科 朱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