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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履行服务“三农”的宗旨,指导抓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规划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3.抓好全市供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市供销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4.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流通协会,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5.组织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经纪人培训,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
6.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社),2019年4月22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市编发〔2019〕19号),确定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全额拨款。设5个内设科室为正股级,即办公室、党委办、财务资产管理科、合作经济指导科、经济发展科。核定楚雄市供销社事业编制23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正科级),理事会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市供销社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及省、州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市党通〔2015〕20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抓合作社立社,发展社有企业强社。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为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楚雄特色供销合作社事业新局面。服从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安排,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创建 全国卫生文明城市包片责任区卫生巡查督促整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棚户区改造包保工作,系统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正科级),理事会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5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24万元,占总支出的98.3%;项目支出8.5万元,占总支出的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24万元。占总支出的98.30%;项目支出6.50万元,占总支出的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万元。其中,2018年度财政下达的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在年底追减,在2019年初再下达的6.50万元,市政府批拨的办公地点搬迁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提升改造基层供销社项目——楚雄市大地基供销社有限公司生态农庄,补助资金6.50万元。2018年11月已经完工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66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机关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5.75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办公费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退休费55.83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金14.0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210110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9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3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2%。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工资福利支出291.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9万元,其中:办公费2.78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3.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1.77万元;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对企业补助8.5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9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9.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交流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3万元,下降6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69.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上级部门、外县同行、基层企业等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办公费减少,工会经费减少。与上年比,其他交通费项增加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8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3.73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2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8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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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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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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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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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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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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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08 |
0.28 |
21.8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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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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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9年楚雄市供销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转移支付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金8.5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万元。其中,2018年度财政下达的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50万元在年底追减,在2019年初再下达的6.50万元,市政府批拨的办公地点搬迁工作经费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提升改造基层供销社项目——楚雄市大地基供销社有限公司生态农庄,补助资金6.50万元。2018年11月已经建设验收。
市供销社办公地点搬迁办公经费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提升改造基层供销社项目产出指标100%,经济效益指标大于等于30%,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带动人数10人,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0%,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均由项目实施单位围绕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实施管理。目标是在服务三农中谋求发展,互利共赢,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参与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未开展此项。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未开展此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社),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发〔1995〕5号、国发〔2009〕40号文、中发〔2015〕11号、云发〔2008〕14号,云发〔2015〕32号,楚发〔2016〕14号,楚雄市人民政府2009年印发的《楚雄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楚政通【2009】11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管理使用本级社有资产,实行独立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商业流通事务: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247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