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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政策建议。
(3)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属、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
(4)研究拟定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市属、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工作。
(5)负责建立全市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行政编制总量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定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的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行政标准并实施;负责市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的编制使用审核;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审批。
(6)审核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协调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全市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审核。
(7)审核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大常委会、楚雄市人民政府、楚雄市政协、楚雄市人民法院、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市级各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1)负责楚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和楚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握关键环节促改革
一是高标准完成机构改革。深化机构和重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楚雄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楚雄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摸清机构改革编制现状和底数,做到了“五清”。先后召开市委全会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6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专班工作组会议10次,专题研究推进全市机构改革工作。3月15日前,市级涉改部门已全部完成挂牌授印及人员转隶工作。3月20日前,楚雄市15个乡镇已全部完成挂牌授印,人员调整、人事任免等工作,全市45家党政群部门“三定”已全部制定下发,顺利通过了省州机构改革评估验收。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全市310家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制定下发,加大事业单位整合撤销力度,目前已撤并整合事业单位9家,收回编制17个,使用编制8个。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革工作,制定开投公司在职人员分流方案,目前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分流工作已全面完成。成立楚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5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成立楚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为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成立楚雄市工业大麻技术推广中心,为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
三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楚雄市6家事业单位的17项行政职权已全部划转主管部门。
四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拟订《楚雄市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理清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履行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19项和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拟划转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85项,划转后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履行的行政处罚事项204项。拟订《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再保留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楚雄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设置4个执法执勤机构,设置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和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2个公益类事业单位。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整合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场所,建立十项配套措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同时,锁定生态环保、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人员编制,做好人员编制情况摸底调研,为下一步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创新体制机制促发展
一是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印发《楚雄市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方案》的实施,对市医院和市中医院2家公立医院的编制管理将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统一按照医院床位数与工作人员之比按1:1.40的标准核定人员总量后自主聘用人员,从而淡化公立医院的编制管理,为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构建了更加便捷的通道,大大提升医院的用人自主权。
二是创新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体制。制定《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核定办法(试行)》,由市委编办严格按标准核定市属部门行业系统、乡镇编外聘用人员员额数并建立实名制台账。市属部门和行业系统、乡镇逐步将目前编外聘用超编人员进行消化,从而达到“节约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机构工作效能”的目的。
三是创新编制审批进一步规范人事调动。提请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并执行《楚雄市人事调动工作办法(试行)》和《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人事调动、人员使用、人选确定及审核审批等流程,从市内外乡镇或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择优调配工作人员。《办法》的实施将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截至2019年11月底,市委编办经过汇总、研究、上报审核等环节,已经完成19家单位的选调申请批复。
3.狠抓常规工作显成效
一是做好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印发《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截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319家事业单位提交了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均已审核通过并在事业单位在线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参检率100%,合格率100%。及时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通过云南省事业单位随机抽查摇号系统抽取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对1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抽查。做好机构改革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设立、变更、注销工作。做好全市机构编制基础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的更新维护和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工作。
二是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年初对全市各单位空编数和2019年预计退休人数进行摸底调查,科学测算全年可用编数即新增人数,制定全年用编计划,合理安置退役士兵、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等,测算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用编数,有续补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是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每月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内单位名称、人员情况等事项。认真完成季度年度统计及各类专项统计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相关保密工作。
四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党团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支部优势抓党建促脱贫,推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认真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组织干部职工2次到挂包扶贫点开展工作,并组织扶贫捐款1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楚雄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20余次。
4.开展主题教育勇担当
一是抓好抓实学习教育。全体干部突出学习《学习纲要》和《论述摘编》。高质量完成集中学习研讨、读书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研讨发言、主题党日活动等环节。二是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确定“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员额管理”、“强化编制使用分配进一步优化执政资源配置的几点思考”2个调研专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集思广益解决存在问题,着力深化调研成果转化。三是刀刃向内检视问题。梳理出“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机构撤销问题”,拟定工作方案,积极向州级汇报尽快解决落实。四是细化措施整改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标专项整治9个方面,逐项自我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清单。
5.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放松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每季度取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开展“两个约谈”工作。三是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五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和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廉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2次,增强党员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50.4万元对比增加了4.2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5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8万元,占总支出的94.5%;项目支出8.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与上年150.4万元对比增加了4.2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08万元。与上年144.05万元对比增加2.0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包括:基本工资31.05万元、津贴补贴50.37万元、奖金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住房公积金7.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包括:办公费1.85万元、水费0.03万元、邮电费0.32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9万元,具体是: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2.01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1.13万元、维修费1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0.62万元。与上年6.34万元对比增加2.2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用于机构改革工作办公费用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50.4万元对比增加了4.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81.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117.49万元,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7.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5.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4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4.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7.4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4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0.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培训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万元,与上年13.27万元对比增加0.48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水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的增加。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5万元,比上年减少0.75万元,降低29%;水费0.03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00%;物业管理费0.15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00%;邮电费0.32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00%;差旅费0.71万元,比上年增加0.38万元,增长115%;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降低10%;工会经费1.32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5%;其他交通费用8.5万元,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4.4%;资本性支出0.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27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资产总额11.3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8万元,固定资产10.2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8万元,减少原因为2017年至2019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银行存款减少0.3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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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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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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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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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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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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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34 |
1.08 |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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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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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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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7万元(办公室用制冷空调1台);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重大事项发生。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2.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