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部署精神;拟定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对市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楚雄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对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进行管理;负责对市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负责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受理和查处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的投诉举报。
8.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技能培训。
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位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审批材料不断精简;二是审批时限不断压缩;三是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四是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五是审批效率不断提高。
2.加强投入,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按期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3.优化服务,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一是整合各审批环节;二是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三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四是推动“三集中三到位”;五是全面推行集合审批;六是加快“减证便民”改革。
4.加快推进,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一是认真做好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切实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功能作用。
5.加强监管,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是交易项目做到“应进必进”;二是规范乡镇交易行为;三是加快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四是加强投资审批中介服务。
6.加强统筹,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严格按照要求派驻工作队员;二是加强派驻人员的管理;三是保障驻村工作经费;四是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94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20.9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6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家行政审批局,2018年1月起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加之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导致我局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总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2017年增加1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4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49万元,占总支出的87.08%,比上年387.95万元增加112.2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6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家行政审批局,2018年1月起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22.15万元,占总支出的12.92%,比上年40.00万元增加205.38%,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1月起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导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3.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4.92万元,增加166.87%,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1月起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导致支出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4.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8.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行政审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1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40.00万元增加205.38%,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1月起我局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局机关工作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9月起政务中心整体搬迁至新政务中心办公,窗口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02人增加至333人,导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保安服务费、法律顾问费、互联网使用费、交易中心电子标书制作系统费、交易中心专家评审费、行政审批中心证照打印费、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服装采购费及窗口工作人员中餐配送费等。通过以上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我局全面抓好了新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等职能职责工作,认真抓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来抓落实,为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95万元对比增加120.97%。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6月挂牌成立全省第一家行政审批局,2018年1月起我局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加之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窗口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导致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0.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7%,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及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一票一函”,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31.14%。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6月楚雄市挂牌成立全省第一家行政审批局,2018年1月起我局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加之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办公硬件、软件设施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各地、州、市相关部门不断组织人员到我局考察学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从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52万元,增长31.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地、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考察学习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53万元,与上年61.05万元,增长17.48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行政运行成本不断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加之2018年1月起我局新调入工作人员26名,人员比原来增加1倍,加之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窗口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电话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行政审批局资产总额1896.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9.63万元,固定资产326.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3.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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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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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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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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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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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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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96.52 |
1569.63 |
3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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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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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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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 、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 、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 、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2、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9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