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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中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9-09-12 14:0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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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山镇2018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山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中山镇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中山镇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市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与保障。抓实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提升、特色集镇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全力建设幸福美丽新中山,把中山镇建设成哀牢山北部经济圈的“山区旱码头、特色农业小镇、核桃之乡”。实现人居环境良好、生态产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新局面,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道路上迈出新步伐、展现新作为。一年来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事业取得较大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山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委、人大、人民政府、共青团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文化站、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敬老院、规划站、社保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山镇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山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322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7.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山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322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85万元,占总支出的45.32%;项目支出1764.95万元,占总支出的54.68%;与上年对比减少1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8万元占比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2.99万元占比57%,资本性支出603.68万元占比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8.06万元,占总支出的94.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工青团妇联、财政所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社保及民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4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规划站人员基本支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农林水支出99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

9.住房保障支出28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61万元,支出决算为52.0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预算的4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中山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2万元,下降0.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87万元,增长12.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7万元,下降10.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3万元,占48.89%;公务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占5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中山镇人民政府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26.5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6.5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7批次,接待人次6450人)。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山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6.7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35.89万元,事业单位0.9万元。比2017年增加4.69万元,增长14.61%,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山镇资产总额2961.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4.10万元,固定资产1297.4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23万元。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加快支出进度,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是补记审计未入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61.52

1664.10


787.28

65.90


444.2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7万元,占总采购量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在2018年度中未做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103042750科目填列的29.36万元为学校幼儿园学前班管理费;103050199科目填列派出所罚没收入5.61万元;103070599科目填列财政所利息收入2.28万元,103080200科目填列捐赠收入20万元;103999900科目填列其他收入32.5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楚雄市中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