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1000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楚雄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拟订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及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策略和目标;安排上级拨款的建设项目,协调重大外商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的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国债资金项目的协调、指导和稽查。
(3)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4)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5)负责我市重要商品的问题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进行调整;管理化肥、食糖、能源产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6)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7)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措施,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8)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9)负责煤、电、油、气和新能源资源管理;按照权限审核或备案固定资产能源投资项目;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
(10)拟订粮食宏观调控、问题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粮食流通统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建议;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及信息网络建设;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负责粮食系统内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后资产监管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并有效化解历史债务。
(11)承担粮食市场价格监督预警和应急责任;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职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及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
(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牵头对科技进步与创新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指导行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和技术市场和许可贸易中的专利工作。
(13)组织制定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创新性楚雄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自主创新产品、省级创新园区建设等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楚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省、州科学技术奖的初审推荐工作,负责初审机构市属科研机构新建和调整;负责科技经费的管理和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初审科研仪器设备进口的免税工作。
(14)贯彻执行上级制定出台的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负责中药材种植试验示范和天然药业发展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年能源技术的引进、开发和示范推广。
(15)负责制定和实施市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建议,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定科技合作与交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6)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科学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统筹协调科普宣传工作,做好科技宣传长廊、科技统计和技术信息、科技网站的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云南省、楚雄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创新型人才、高端科技人才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楚雄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17)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宏观经济管理。一是积极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昆-瑞对外开放经济带、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等机遇,扎实充实完善“十三五”项目库。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稳增长若干政策意见,科学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
2.抓好固定资产投资。一是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精心谋划论证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继续加大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其他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二是破解项目用地难题。积极协助争取拟开工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多渠道筹措用地报批经费,稳妥推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落实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和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投资稳健增长。
3.抓好物价监管。一是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二是根据省、州价格调控的总体目标,做好每月价格监测分析,并适时采取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是坚持依法治价管费,做好收费审批和“清费、减负、治乱”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4.抓好科技创新。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楚雄建设的决定》精神,继续培育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环境建设、科技成果和专利转化的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及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激发全市科技创新活力,努力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5.抓好粮食安全。切实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市场粮油价格监测,依法推进粮食流通管理,做好粮油供需平衡统计调查质量评估,健全、完善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稳步推进我市2.5万吨粮食仓库建设,切实做好军粮、救灾救济粮、应急粮等粮食供应,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监督检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储粮安全。
6.抓好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价审批,将保留的事项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并联审批。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结算和城乡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工作。三是按照省、州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后续工作。
7.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论述,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紧密结合发改局中心工作和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系列部署,建立健全“一岗双责”、项目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团结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开创全市宏观经济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物价监管、粮食安全、科技创新等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8.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项目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约束,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楚雄市价格认证中心2.楚雄市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部门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在编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3.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406.63万元,减少1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重点项目楚雄市城市现代有轨电车建设项目实际列支5万元,2017年实际列支211.13万元,该项目由于各种因素和投资过大停建,根据楚市财建〔2018〕227号,追减项目资金666.18万元;2015年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停建,棚户区改造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该项目实施主体是云南燃料二厂省属军工企业,主管部门为省工信委和省科工局,按照该项目审批权限,该项目燃料二厂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没有经过楚雄市人民政府审批,但该项目资金文件从省、州、市财政部门层层下达,该项目实施156套棚户区改造房,2016年8月23日拨付国营云南燃料二厂小团山生活区2015年工矿棚户改造资金281万元,楚市财建〔2017〕3号,市财政局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108万元;楚市财建〔2017〕233号,2017年年终市财政局追减预算108万元;楚市财建〔2018〕1号市财政局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108万元,楚市财建〔2018〕227号,追减项目资金108万元;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29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06万元,占总支出的48.92%;项目支出1171.53万元,占总支出的51.08%;与上年度支出2406.63元,对比减少113.04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101.88万元,对比增加20. 18万元,项目支出1304.75万元,对比减少133.2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1122.06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101.88万元,对比增加20.19万元,原因是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调增加2017年艰边、2018年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支出1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调增10.56万元、艰边津贴调增5.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88.35万元,与2017年82.32万元比较增加6.32万元。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6万元。与上年89.96万元对比,减少15.20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8.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4.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1.53万元。其中:与上年1304.75万元,对比减少133.22万元,对比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2017年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楚雄楚雄市城市有轨电车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11.13万元;2018年楚雄市有轨电车前期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206.13万元,该项目因投资过大及其他各种因素停止实施。而2017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支出50万元,2018年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支出35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等因素。其他粮油事务113万元,是2015年中央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第一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018年没有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406.63对比,减少11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重点项目楚雄市城市现代有轨电车建设项目实际列支5万元,2017年实际列支211.13万元,该项目由于各种因素和投资过大停建,根据楚市财建〔2018〕227号,追减项目资金666.18万元;2015年国有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停建,棚户区改造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该项目实施主体是云南燃料二厂省属军工企业,主管部门为省工信委和省科工局,按照该项目审批权限,该项目燃料二厂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没有经过楚雄市人民政府审批,但该项目资金文件从省、州、市财政部门层层下达,该项目实施156套棚户区改造房,2016年8月23日拨付国营云南燃料二厂小团山生活区2015年工矿棚户改造资金281万元,楚市财建〔2017〕3号,市财政局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108万元;楚市财建〔2017〕233号,2017年年终市财政局追减预算108万元;楚市财建〔2018〕1号市财政局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108万元,楚市财建〔2018〕227号,追减项目资金108万元;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总支出2293.59万元
基本支出112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2%。其中:行政运行7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8%,住房公积金5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8.35万元,占3.85%;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公务员医疗补助2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
项目支出117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08%。,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9.05万元,占4.75%;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547.34万元,占23.86%;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20万元,占0.87%;其他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万元;占0.4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占2.62%;小城镇基础设施2.23万元,占0.0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4万元,占0.45%;机场建设100万元,占4.3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占0.22%,粮食储备粮油库建设350万元,占15.26%;主要用于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超预算支出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超预算支出0.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1万元,超预算支出0.21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发改局牵头全市重点工作多,如:生物医药大健康、挂包帮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工作、项目申报、审批、立项、评估、开工、督查、科技入楚,到省属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等。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98万元比2017年10.28万元减少4.3万元,下降41.7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2.78增加0.35万元,增长1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1万元,增加0.21万元,增长0.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迎接。主要原因是为了国家级脱贫攻坚工作验收,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脱贫帮扶建档立卡户清水河村委会175户、岔河村委会110户,每位在职职工五户扶贫建档立卡户,每月走访一次,掌握了解、核实存在问题,宣传、检查、落实脱贫攻坚“挂包帮”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到精准扶贫。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占48.77%;公务接待费支出3.21万元,占、56.3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万元,编制内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2.7万元、本年实际支出2.78万元、超支0.08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2.43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用于市发改局实施的建设项目、比如:机场建设、有轨电车、滇中引水、物价工作、特色小镇建设、生物医药大健康、挂包帮建档立卡户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工作、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开工、督查、科技入楚,到省属有关部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3.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2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主要列支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生物医药大健康、科技入楚、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开工、督查等工作。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6万元,与上年89.96万元对比减少15.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0.33%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5.54%;印刷费0.1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24%;差旅费2.9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3.9%;维修费0.3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0.49%、会议费0.8万元,0.11%;培训费0.13万元,占0.17%;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89%;工会经费9.0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12.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3.32%;其他交通费用42.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56.27%;财务软件购置费0.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036.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2.41万元,固定资产580.47万元,无形资产63.5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04.3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104.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36.39 |
392.41 |
580.46 |
382.11 |
37.86 |
|
160.49 |
|
|
63.52 |
|
|
资产处置情况,我单位处置资产总额合计104.32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合计104.32万元,占比100%,其中:通用设备类资产合计82.33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78.92%,专用设备类资产合计0.2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19%,图书档案类资产合计0.4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0.3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类资产合计21.39万元,占固定资产比值20.51%;报废报损104.32万元,占比处置资产总额1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局没有实施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只是楚雄州财政局委托中大会计师对2018年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
楚雄市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850人,实施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8年无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但后续工作仍在进行。
楚雄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场外配套工程: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供水管网4.7公里及供水站等配套,10千伏线路3条及配套,机场二级道路3.32公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2018年无新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任务完成率50%,2018年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评分市发改局69.81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根据楚雄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个别办公室使用超标的科室整改,合并科室集中办公室。我局单位办公用总面积847平方米,办公人员使用面积569平方米,会议室及其他用房278平方米。使用办公室人数66人员(含楚雄机场办公室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人员),人均使用面积8.62平方米。
2.2018年度市发改局在鹿城东路微波巷1号,一号办公大楼一楼铺面租金收入由楚雄市国有资产开发投资管理公司收缴市财政局,租房单位中国银行楚雄一号办公楼二楼不再出租,原市科技局办公楼1-3层现为楚雄市民宗局办公室用、4-5层为市发改局作档案室(原市科技局档案),因房屋所有权使用证被楚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用于融资抵押(也包含原市粮食局在内),市发改局无法理清产权关系及账务处理。栗子园科技实验基地房屋平房20间,土地10.8亩,2018年租金收入已由楚雄市国有资管理投资公司收取上缴市财政局国库,栗子园科技示范基地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及附带经营餐饮业务;科技宣传走廊25块展板走廊正常使用、完好无损。鹿城中大街387号4-6层办公大楼建筑面积707.61平方米和车库(五间)建筑面积115.35平方米由楚雄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和楚雄市粮油购销中心留守组无偿使用于办公,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没有实施,资产产权无法界定,产权关系还没有理清。
3.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会议费实际列支1.22万元,年初预算0.5万元,超预算0.72万元。上年同期实际部分列支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项目工作经费列支。
4.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培训费实际列支0.56万元,申领审验行政执法证8人,培训2天,2018年瓷器、书画文房清玩价格认定在浙江培训,培训费0.43万元,上年同期实际列支培训费0.48万元,增加0.08万元。年初预算0.6万元,减少0.04万元。
5.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其他应付款(专款户列支-2018年市财政局拨入项目工作经费):公务接待人数1168人、接待次数172次,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汽油)1.10万元,召开会议次数16次,参会人数675人,会议费支出4.46万元。主要列支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建房项目公务用车及滇中引水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生物医药大健康、科技入楚、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开工、督查等等工作。基本支出-其他交通费-公共专项交通费2018年年初预算3.88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30日止)支付市政府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费6.67万元,超预算支出2.79万元,上年同期支付市政府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费4.67万元,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脱贫帮扶建档立卡户清水河村委会175户、岔河村委会110户,每个在职职工五户,每月走访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掌握了解、核实存在问题,宣传、检查、落实脱贫攻坚“挂包帮”相关政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到精准扶贫。建设项目公务用车及滇中引水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医药大健康、科技入楚、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开工、督查等工作。
6.资产负债率增大2.94%主要原因:根据楚市财资清〔2018〕062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和申报事项的批复》,《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核实确认2015年末资产总额的请示》(楚发改请资〔2016〕104号)、《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固定资产清查清理报废账务处理的请示》(楚发改请字〔2016〕103号)和《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行政固定资产清查清理盘亏报损账务处理的请示》(楚发改字〔2016〕106号),原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96.9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报废75.42万元、家具用具报废21.10万元、其他图书0.4万元。原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报损3.5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47万元,专用设备0.075万元。根据楚市财资清〔2018〕135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楚雄市粮食局申请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和申报事项的批复》,《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原楚雄市粮食局申请核实确认2015年末资产总额的请示》(楚发改请资〔2016〕105号)、《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原楚雄市粮食局固定资产清查清理报废账务处理的请示》(楚发改请字〔2016〕107号),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账务处理原市粮食局固定资产3.8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64万元、家具用具-沙发0.2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反映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如:特色小城镇项目资金及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经费。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营运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如:楚雄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资金及前期工作经费。
6.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7.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反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8.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9.储备粮(油)库建设:反映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