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市财预[2019]30号)的要求,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楚雄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包括市公安局本级、市看守所、市戒毒所的收支预算。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我单位2019年市级保障经费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
2、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做好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宣传、民警教育培训、表彰惩处等工作。
4、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政治案件,负责查处影响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式,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5、加强巡逻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持续的行为,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6、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依法使用技术侦查手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7、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8、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10、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以及外国人在我市辖区内拘留、履行的有关工作。
11、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2、负责对羁押场所进行管理,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5、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楚雄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包括市公安局本级、市看守所、市戒毒所的部门收支预算。
2、楚雄市公安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等17个部门, 17个派出所。单位政法编制人数499人(含开发区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编制人数)。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市公安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这一主题主线,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是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公安工作首位。健全情报信息收集应用机制,加强网络舆情导控,压实反恐防恐责任,深化打击邪教组织破案攻坚,严密防范渗透破坏活动。
二是始终把国庆70周年安保作为贯彻全年的主线。早谋划、早部署,控警情、清街面、净场所、抓防范、防事故,抓好敏感节点防控、社会治安整治、交通和消防安全等工作,以一域之安促全局之稳。
三是始终把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四是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统领打防工作的核心引擎。统筹抓好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聚焦社会面治安问题,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扫除”,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五是始终把“平安”系列严打整治作为争先进位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平安”系列各条战线专项行动,巩固优势、补齐短板,聚焦问题、强化督察,推动各项公安业务再上台阶。
六是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突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和民警执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完善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规范执法活动、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办案质量、保障民警依法履职。
七是始终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刻的警务革命。筑牢“大数据”理念,加快人脸识别、智能卡口、数字防控网、指挥调度平台、数据融合平台、移动警务通建设运用,加强社会数据采集,助力公安实战。
八是始终把“公安姓党”作为公安队伍的根本政治属性。坚定不移推进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坚决做到“一个带头、三个表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属单位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离退休人员 9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90人。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按机构编制及公务用车相关核定标准执行。因详细数据属涉密的内容,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88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87.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87.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7.6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87.67万元(本级财力11,887.6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楚市财行[2019]47号),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87.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57.67万元,项目支出33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和使用情况,主要明细是:
1、2040201 行政运行: 9,283.52万元;
2、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0.00万元;
3、2040220 执法办案: 60.00万元;
4、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187.32万元;
5、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8.82万元;
6、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19.15万元;
7、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92.69万元;
8、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84.68万元;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91.4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11,557.67万,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201.05万元。具体支出明细为: 30101 基本工资: 1509.74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 4922.21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19.15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68.62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84.68万元; 3011201 工伤保险: 19.27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2.09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 491.49万元;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辅警人员经费): 1843.80万元 。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15万元。具体支出明细为:30201 办公费: 143.63万元; 30202 印刷费: 6.57万元; 30205 水费: 15.20万元; 30206 电费: 34.00万元; 30207 邮电费: 8.65万元; 30211 差旅费: 6.9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 43.60万元; 30214 租赁费: 2.00万元; 30215 会议费: 2.00万元; 30216 培训费: 0.1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80万元; 30218 专用材料费: 8.90万元; 30224 被装购置费: 0.9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 81.92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 397.2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 35.75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6.7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87.47万元。具体支出明细为: 30301 离休费: 12.02万元; 30302 退休费: 193.47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 81.98万元;
(4)资本性支出 22.0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22.00万元。
2、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330.00万元,用于我局安排局直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因涉密具体项目支出经费略。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不涉及这类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不涉及这类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不涉及这类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安排332.30万元,与上年349.86万元相比减少17.56万元,降低5.02%。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2018年预算0万元。
2、2019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4.80万元,2018年预算22.60万元,减少7.80万元,降低34.51%。其中:2019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4.80万元,2018年政拨款预算22.60万元,减少7.80万元,降低34.51%。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
3、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317.50万元。
2018年预算327.26万元,减少9.76万元,降低2.98%。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17.5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27.26万元,减少9.76万元,降低2.98%。主要用于保障维稳处突、抢险救灾、侦查办案、执法执勤、通信指挥等警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车辆消耗降低。
(1)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万元,2018年预算0万元。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后,楚雄市公安局现留存的执法执勤用车未达到车辆报废标准,无新购置车辆预算。
(2)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数317.50万元,2018年预算327.26万元,减少9.76万元,降低2.98%。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7.50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27.26万元,减少9.76万元,降低2.98%。减少原因是2016年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楚雄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减少,警务工作所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也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楚雄市公安局本级、市看守所、市戒毒所预算数据单独公开,未合并公开。2019年楚雄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数据汇总了楚雄市公安局本级、市看守所、市戒毒所预算数据。
2、根据财政规范津补贴、工资改革的相关要求,涉及人员工资改革性调整,增加调整部分的人员经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要求公开。
2、因涉密具体项目支出经费略。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办案业务费:开支包括一般业务费、侦查办案费、特别业务费等。
(1)一般业务费是指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非办案一般性业务支出,包括遣送、交通工具消耗、业务会议、业务培训等业务支出。
(2)侦查办案费开支范围包括:侦察活动、省内办案差旅费、协助破案费、并案会审费和其他侦查办案活动费用。
(3)特别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特别办案费、特情耳目费、情报 费和其他特别业务费等。
(4)辅警人员经费:辅警人员经费包含辅警工资及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机关运行经费1377.14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 143.63万元; 30202 印刷费: 6.57万元; 30205 水费: 15.20万元; 30206 电费: 34.00万元; 30207 邮电费: 8.65万元; 30211 差旅费: 21.9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 113.60万元; 30214 租赁费: 2.00万元; 30215 会议费: 2.00万元; 30216 培训费: 60.10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80万元; 30218 专用材料费: 153.90万元; 30224 被装购置费: 0.90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 81.91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0万元; 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 397.26万元; 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 35.75万元;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76.77万元。与2018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41.04万元,增加21.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数据合并楚雄市看守所、楚雄市戒毒康复中心预算数据。具体为楚雄市看守所囚粮经费增加177.32万元,看守所、戒毒所公用经费增加63.7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市公安局资产总额24203.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3.44万元,固定资产17529.10万元,在建工程5890.73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8045.04万元,汽车1526.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957.74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公安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9年楚雄市公安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19年楚雄市公安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 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5日
楚雄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121205351524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