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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8-10-23 17:4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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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二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残疾人 群众组织。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

退休人员年初1人,11月病故死亡,故年末退休人员0人。

2017年末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为0。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

市残联党组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以学促干,增强残疾人工作干部的能力,力促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同时市残联积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感恩、公德、小康”三项教育活动,把“提振干部精气神,塑造残联新形象”作为重要抓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活动凝聚力量、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残联广大干部职工对残疾人事业的荣誉感、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都建有残联组织,已经形成了一支比较稳定和能干的专(兼)职残疾人工作队伍,建立了较为完备、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组织市残联工作人员到省、州参加培训,4名干部职工到浙江大学进行了行政能力提升培训,11人次在省内进行各类培训,大力提升残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

(二)大力提升残疾人服务工作水平

1.积极筹措资金,为开展各项残疾人工作打好基础。在各级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困难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楚雄市残联积极想办法筹措残疾人工作经费,为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保障。2017年,楚雄市残联共计筹集到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355万元,其中:协调市级财政残疾人工作经费安排137.7万元,争取到省、州残疾人工作经费补助218万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102万元。

2.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任务,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采取“培训、筛查、适配、回访”的模式,开展好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工作,对乡镇残联专干、村社区联络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为20名缺肢者免费安装价值12.65万元假肢,其中:安装假肢大腿8支,假肢小腿13支。争取省、州康复资金218万元,采购到位轮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拐杖、腋杖、褥疮垫等辅助用具530件,发放普通轮椅170辆,功能轮椅15辆,坐便器20个,框式助行器20个,铝合金腋杖160副,手杖20只,防压疮坐垫60个,电子盲杖60只。为500多名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药物治疗,住院治疗补助,为8名盲人提供了定向行走训练。

3.开展听力语言康复。2017年市残联积极争取上级残疾人康复项目,对301名听力残疾人进行助听器验配,通过专家组及生产商工作人员进行精心测试、诊断,最后为201名适宜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人 “量身定做”助听器,为201名听力残疾人免费提供价值110万元的助听器。

4.开展精准“精准康复工作”。围绕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要求,楚雄市残联积极组织开展工作,牵头组织7家部门印发了《楚雄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组织了7人次参加省残联组织的精准康复工作培训,积极组织筹划了由全市15个乡镇残联专干,154个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参加的全市残疾人精准康复培训,争取省、州残疾人精准康复经费29.66万元。

5.积极开展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在没有市级资金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市残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向省、州争取项目,至10月市残联组织0-6岁听力残疾儿童到云南省儿童医院免费安装人工耳蜗3人,组织0-6岁脑瘫残疾儿童到昆明鑫复医院免费康复治疗19人,组织0-6岁肢体残疾儿童到云南省康复中心免费康复训练6人。

(三)落实好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政策

1.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检查。2月中旬市残联牵头,组织市民政局、财政及相关科室人员,到各乡镇对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错发、漏发、不按时发放情况,通过检查对15名错发的人员进行纠正,对104名漏发残疾人进行补发,总计涉及资金11500元。2017年,楚雄市残联通过严把补贴发放对象,严格坚持发放标准,避免出现错发、漏发、重发现象,至2017年10月全市共为4715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207.2万元,为528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264.42万元,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资金471.62万元。

2.组织开展好2017年困难残疾人春节慰问。市财政安排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资金12万元,楚雄市残联认真组织对全市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每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送去春节慰问金600元。同时,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动员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开展助残和走访慰问活动,走进残疾人家中,送温暖、献爱心,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让贫困残疾人家庭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3.积极组织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2017年全市共对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分别涉及3个镇,20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4500元,通过改造为20户家庭的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感。

4.积极组织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按照项目要求市残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鹿城、东瓜两乡镇9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按照每人1500元每人每年的服务价值标准提供了护理照料,项目支出资金13.5万元。

(四)抓实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

1.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市残联高度重视酒房村委会的“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将工作纳入市残联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市残联就针对酒房村委会的脱贫攻坚工作召开班子会、理事会3次专题会议,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对酒房村委会如何帮扶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会议制定了帮扶措施、解决了帮扶工作中所需的资金问题、物资人员保障问题、制定了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管理制度。帮助酒房村委会协调扶贫资金8万元,市残联直接投入资金及物资共计0.42万元。市残联领导班子 以上率下做好转走访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带头走访、带头解决问题,全年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转走访工作4次,对单位内部职工进行了深入的动员,自觉提高对“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认识,要求全体残联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我单位17名职工均按要求到贫困户家中开展了转走访工作,积极组织捐款5300元。支出2万元资金在子午镇挖铜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2. 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试行)》。

通过实施《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试行)》全市1256户建档立卡户中的1379名残疾人,从2017年9月起每月增加政策收入140元,全市1190名残疾人得到精准康复服务,通过持扶全市有33名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或规模化种、养殖实现了自主创业,对280名残疾人进行了农村种养殖培训,为56名高中毕业后考入大专及其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家庭子提供生活补助资金22.8万元,全市所有残疾人全部纳入了《楚雄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帮扶。

(五)加快推进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项目

2016年7月,市发改局批准我单位投资建设楚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位于楚雄州职教中心旁,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亩。项目一期残疾人托养中心总投资61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80万元,地方配套130万元。目前中央投资480万元已到位。主体工程已完成封顶,当前正在进行室内装修, 2017年12月30日可全面完工。

(六)扎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1.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稳步推进。按照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为主,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辅的原则,以收缴促安置,稳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按比例就业98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46人,企业安置残疾人52人。

2.残疾人集中就业形式不断创新。积极探索,不断开辟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一是通过盲人按摩机构实现视力残疾者就业。我市盲人按摩机构目前已发展到12家,从业盲人41人,为盲人实现就业开辟了一条新路。二是通过设立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展集中安置性就业。鹿城镇13个社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为全镇13个社区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13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也方便了为基层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残疾人扶贫基地集中就业,我市通过打造残疾人扶贫基地实现集中就业安置残疾人40人。

3.残疾人个体创业扶持与就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全市通过认真落实《楚雄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楚雄市脱贫攻坚残疾人帮扶实施方案》,提供政策优惠、搭建创业平台、开展技能培训等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一是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帮助残疾人开办小维修店、小美发店、小按摩店等投资少、见效快的经营项目2017年支出10万元扶持33户;二是通过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搭建就业平台。我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42名残疾人进行了就业登记,发布用工信息3期次,推荐就业21人。组织6名我市残疾人参加州人社局、州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三是依托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基地带动脱贫致富。以岗位安置与临时雇工相结合、就业与辐射相结合、长年指导与季节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共安置残疾职工40余人,带动35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现脱贫致富。四是组织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就业。市残联组织我市残疾人积极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家电维修、电气焊、计算机操作、刺绣、按摩等技能培训科目2017年共培训20人。市乡两级残联累计开展各类培训6期,培训人数480人次。

(七)认真核发残疾人证

市残联与辖区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门加强合作、协调、配合,主动沟通。市残联认真做好材料审核、信息采集、录入、组织评残、初审、复审、发证等工作,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解释说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变更、补办、注销等制度,2017年核发残疾人证1120本。

(八)做好残疾人教育、体育工作

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总体规划,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和在校义务教育残疾学生调查统计工作,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措施,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提供有效教育,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27%。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对考取大学的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2017年共为56名考上大学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学生发放补学金22.8万元。对市内8所高中就读的楚雄市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学生252人给予救助,共发放助学金40.95万元。对楚雄市籍在州特殊教育学校读书的残疾学生专列生活补助5万元,巩固好学生入学率。

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专列残疾人体育工作经费2万元,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依托文化、教育、体育部门,加强青少年残疾人艺术人才和运动员的培训。市残联共选送5名残疾人到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参加了初训选拔,有1人被省体育中心选拔为集训队员,为我市储备了残疾人运动员。

(九)积极开展残疾人信访维权和宣传工作

1.开展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一年来,市残联共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285件次,其中:来电访(含政策咨询)227人次,市信访局网上转办2件、残疾人到市残联上门访56人次。在全部285件信访中:申请困难救助访96人次、维权1人次、政策咨询解答访188人次。市残联对全部来信来访均按期进行办理和答复,市信访局转办的2件均上报了办理了结果。通过切实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持了残疾人群的稳定,为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开展残疾人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专题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方案,做到提前计划,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活动方案。5月19日上午,楚雄市残联与州特校在桃源湖边举办了大型宣传演出活动,下午楚雄市残联到楚雄州特校对楚雄市籍70名学生进行了看望慰问,为特校残疾学生送去了价值2万元的生活用品,到昆明鑫复医院看望楚雄市籍康复儿童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结构分析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78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87万元,占总收入的98.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万元,占总收入的1.97%。

(二)2017年度和2016年度收入对比分析

2017年度收入788.42万元与上年度收入442.41万元相比,收入增加346.01万元,上升78.21%。

主要原因分析:1、2017人员经费收入306.15万元与上年204.2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01.89万元,上升49.88%(2017年度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改革性补贴增加、综合绩效增加、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支出增加及单位聘请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项目收入482.27万元与上年收入238.15万元相比,项目收入增加244.12万元,上升102.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78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5万元,占总支出的38.88%;项目支出481.27万元,占总支出的61.12%。

2017年度支出787.42万元与上年支出422.41万元相比增加365.01万元,上升86.41%。

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支出306.15万元与上年支出204.26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01.89万元,上升49.88%(2017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改革性补贴增加、综合绩效增加、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支出增加及单位聘请人员工资支出增加);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4万元与上年支出10.39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1.35万元,上升109.24%,支出增加的原因是1、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改补贴支出; 2、项目支出481.27万元与上年支出218.15万元相比,支出增加263.12万元,上升120.61%,2017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故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楚雄市残联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15万元,与上年支出204.26万元相比增加101.89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单位职工改革性补贴增加、综合绩效增加、绩效工资增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支出增加及单位聘请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481.27万元与上年支出218.15万元相比,支出增加263.12万元,上升120.61%,2017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故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用于残疾人居家托养生活补助、困难救济费、医疗费补助、残疾人学生助学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残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28万元,相比支出增加363.59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1、2017年度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5万元,占总支出的39.66%;项目支出465.72万元,占总支出的60.34%。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34万元(31.01%),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万元(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2万元(19.37%),其他资本性支出351.82万元(45.59%);项目支出:481.27万元,2017年度项目收入增加,故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主要用于残疾人居家托养生活补助、困难救济费、医疗费补助、残疾人学生助学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15万元,占总支出的38.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34万元(31.01%),商品和服务支出31.09万元(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2万元(19.37%),其他资本性支出351.82万元(45.5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8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0%。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8541万元比2016年支出2.63万元相比减少支出1.77万元,下降67.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6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0.0986万元,下降10.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2、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8541万元,占100%。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6年8月公务用车改革,根据楚雄市财资【2016】86号文件原有车辆无偿划拨楚雄市东瓜镇政府使用,2016年末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编制数为0。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54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支出0.8541万元来宾188人次。主要用于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常工作中的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残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74万元与上年支出10.39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1.35万元,上升109.24%,费用上升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增加车改补助支出8.5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水电费、电话、网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楚雄市残联2017年度年末资产总额910.13万元:1、流动资产93.95万元;2、固定资产447.8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86.51万元、其他办公设备61.34万元);3、在建工程368.32万元(楚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2017年度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资金402.12万元,1、用于日常办公电脑及办公桌椅采购4.1万元;2、残疾人基本康复辅具采购28.90万元;3、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购买服务17.30万元;4、楚雄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351.82万元。以上采购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情况说明

1.组织开展好2017年困难残疾人春节慰问。市财政安排困难残疾人走访慰问资金12万元,楚雄市残联认真组织对全市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每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送去春节慰问金600元。同时,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动员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开展助残和走访慰问活动,走进残疾人家中,送温暖、献爱心,为残疾人办好事、做实事,让贫困残疾人家庭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

2.积极组织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根据2017年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9万元,对全市共对2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分别涉及3个镇,20户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4500元,通过改造为20户家庭的残疾人改善生活条件,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感。

3.积极组织落实“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其中:中央补助资金9万元、州补助资金4.5万元,安排要求楚雄市残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鹿城、东瓜两乡镇90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按照每人1500元每人每年的服务价值标准提供了护理照料,项目支出资金13.5万元,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感。

4.做好残疾人教育、体育工作。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市教育总体规划,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做好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和在校义务教育残疾学生调查统计工作,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措施,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提供有效教育,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27%。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对考取大学的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 2017年共为56名考上大学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人学生发放补学金22.8万元。对市内8所高中就读的楚雄市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贫困残疾学生252人给予救助,共支出助学金40.95万元。对楚雄市籍在州特殊教育学校读书的残疾学生专列生活补助5万元,巩固好学生入学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采取“培训、筛查、适配、回访”的模式,通过康复需求调查,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如发放普通轮椅、功能轮椅、坐便器、框式助行器、轮式助行器、铝合金腋杖、钢制腋杖、手杖、防压疮坐垫、电子盲杖等;

二、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特定的服务,如:生日蛋糕一份、5公斤食用菜籽油一桶、10公斤大米2袋等;

三、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如:卫生间蹲坑改坐便器,加装扶手;厨房灶台的高度改为适合残疾人操作的高度,同时也加装了扶手;进出厨房、卫生间的门加宽,方便轮椅进出;进出家的大门改造坡道,通过以上无障碍改造,提供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14 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201111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