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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职能是: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为正科级机构,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级次为县级,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干部党派科、综合联络科、台侨事务办。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楚雄市委统战部在中共楚雄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深化学习凝聚共识,着眼大局凝心聚力,持之以恒强化自身建设,着力加强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着力提升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党委关于统一战线重要部署。二是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三是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四是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五是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六是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七是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含离岗退养1人,致公党、民盟专干各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48.71万元对比增加86.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7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未包含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项目经费预算数、工资增资部分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支出合计4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7万元,占总支出的68.93%;项目支出133.30万元,占总支出的31.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上年的275.61万元增加20.16万元,增7.31%;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年初无预算,形成的工资刚性支出增长。项目支出比上年的73.1万元增加82.35%,主要原因是因为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和统战事务增加。本年支出比上年增23.04%,是因为年初预算数未包含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项目经费预算数、工资增资部分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委统战部机关、民主党派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77万元。与上年的275.61万元对比增加20.16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年初无预算,形成的工资刚性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委统战部机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台侨属联谊会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30万元,比上年的73.1万元增加60.20万元,增长82.35%,主要原因是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和统战事务增加,宗教场所修缮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3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0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的348.71万元对比增加80.36万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统战工作业务量增大,日常公用经费随之增加;统战工作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3%。其中,行政运行216.0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30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2%。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8.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0.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其中,住房公积金13.1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1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2.26%。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6.9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0.7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0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仅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8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46.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对比预算数大幅降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8.26万元,比2016年减少2.39万元,下降2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无变化,仍是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6万元,下降3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25.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占60.65%;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占39.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学习培训、民主党派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市委统战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范围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0个(批次),来宾320人次。主要包括省级统战、民宗部门、民主党派领导及工作人员,外州县市统战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在市区工作生活的统战工作对象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73%,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车改补贴,加之统战工作量和人员公用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支出4.585万元。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均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主要采购了办公书柜2个、台式电脑3台、多功能一体机1台、复印机1台、录音笔1支。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末资产总值109.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0.02万元(车辆37.2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2.80万元,包含新增固定资产4.585万元。),流动资产29.18万元。年末资产比上年末152.57万元减少43.37万元,减少28.43%,因公务用车改革后,划拨给市政府公务用车平台1辆,财政拍卖1辆,故根据市财政局文件批复2辆车作下帐处理故资产减少,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动机要公务用车1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相差较大情况说明
2017年初预算数196.59万元,调整预算数429.07万元,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预算数未包含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目支出预算、工资增资部分。决算数和调整预算数一致。年末结转6.00万元,是因财政支付平台关闭,2017年12月27日款项才拨入专户故当年无法列支。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2.民主党派:指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八个参政党的统称。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楚雄市现有民盟楚雄市总支委员会和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2个民主党派。
3.统战工作对象:统战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其范围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4.宗教活动场所: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合法开展宗教活动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及其他固定处所。
5.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用等交通费用。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统战部
2018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301111
中共楚雄市委统战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