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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能:
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对有关全市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市委交办的重点调研课题。做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中的信息反馈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集中情况,汇总资料,向市委综合反映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关意见及各种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决策的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州委政策研究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楚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对全市农村情况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拟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市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综合、协调市级涉及农部门的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试点建设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加设中共楚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职能,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改革调研科、项目科4个内设科室。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政研室按照服务领导决策的职能定位,2017年重点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市委全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和把握,从中分析出年度工作要点及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拟定60个调研课题。
2.加大力度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7年完成了13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目标任务;批复下达2016年6个省级危改示范村,每个村补助项目资金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项目资金已到位,正在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昆楚大”高速公路、元双公路沿线特色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特色风貌提升示范带突出在建设,项目涉及7个乡镇23个村委会121个村小组10076户36448人(不含城市规划区内的11个村小组)。
3.严格抓好农村危房改造。2017年州危改办下达我市2017年农村危改指标任务2420户。按照要求精准认定我市“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并录入系统7844户,其中:C级2197户、D级2744户、无房户40户、易地搬迁129户,安全住房2734户。我市结合实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楚雄市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市党办通〔2017〕113号),现已分配下达到各乡镇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开工4661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开工2420户,非4类重点对象2241户),4类重点对象竣工1452户。
4.稳步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2017年我市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1.35万亩,投资1330万元;在苍岭镇、子午镇片区实施的1.2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全面完成,完成投资1635.5万元。
5.统筹做好现代农庄建设。按照农庄建设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六有”发展内容,突出产业开发型、科技研发型、休闲养生型“三型”发展重点。今年上半年共安排楚雄市前马房禾盛生态农庄、楚雄福龙湾蓝莓农庄、楚雄滇岭生态农庄有限公司农庄、楚雄市绿巨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彝运猕猴桃现代农庄、云南三恩农庄、云南金沃蓝莓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农庄、云南兴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锦昇玫瑰园七个现代农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可研等开支。
6.协调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落实,由市农办牵头,起草《楚雄市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我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特别是对2017年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7. 抓实改革工作,助推经济发展。加强与州委改革办和市委各专项改革小组的对接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上下协调,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政令畅通、工作顺畅。及时组织筹备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8. 抓实扶贫工作,确保克期脱贫。市委政策研究室挂钩联系新村镇洒树咪村委会,该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9户(其中:开发区管委会帮扶3户,镇干部帮扶9户,市委政研室干部职工帮扶27户),挂包子午镇挖铜村委会2户。市委政研室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脱贫攻坚工作,单位共有19名干部职工(其中:党员14人)结对帮扶29户贫困户;共派出驻村扶贫干部1名,干部职工到挂点村调研走访贫困户346人次,其中:处级领导19人次(开发区管委会),科级领导72人次,科级以下干部职工255人次。单位直接投入资金10.6万元,干部职工捐款0.43万元。帮助协调引进项目5件,引进各类资金30万元。帮助举办培训班6期,参训人员600人次;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1个,帮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个,2017年计划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9户3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均以市委政策研究室为基础,加挂临时机构牌子,分别是:
1.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
2.楚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楚雄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4.楚雄市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325.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783.84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减少458.50万元,为上年收入数的41.5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城乡社区支出比2016年减少30万元;二是2016年农林水收入462.6万元,本年收入23.88万元,比2016年减少438.7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89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3万元,占总支出的22.29%;项目支出698.80万元,占总支出的77.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0462.16万元对比,支出减少9562.93万元。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城乡社区支出10.04万元,2016年支出308万元,支出减少297.96万元;二是2017农林水支出569.50万元, 2016年农林水支出3435.72万元,支出减少2866.22万元;三是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38.95万元,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6445.33万元,支出减少6406.3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43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0.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62.97万元;二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相应增加, 2016年底新增1名调入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按在职在岗13人计算,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92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0万元.(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8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633.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7年美丽乡村基及新农村建设项目减少,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减少2866.22万元;二是从2017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财政直接下达至乡镇兑付,本单位不再兑付危改补助资金,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减少6445.33万元;三是项目建设减少,上级部分项目调整,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9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02%,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补助;城乡社区支出10.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4%,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开展;农林水支出569.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保障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和中地产田地改造的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8.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4%,主要用于兑付上年结转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18%。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5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从2017年开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经费由财政直接下达至乡镇,不再经本单位转拨;二是从2017年开始,规范津补贴、实行综合绩效考核,取消项目工作考核奖励,项目考核奖励支出减少;三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改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后,工作职能移交市扶贫办,相应的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60.82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的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91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1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0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39万元;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1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统筹城乡发展,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支出;
5. 农林水支出56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4%。其中:2130316农田水利支出60.06万元,主要用于中地产田地改造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495.66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美丽乡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3.78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
6. 住房保障支出3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其中: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8.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0.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6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01%,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3.08万元、津补贴81.10万元、奖金1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1%,其中:办公费2.12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9万元,基本支出的6.28%,其中:生活补助支出1.9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6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79.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5万元,下降32.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5万元,增长97.0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三是2017年接待工作任务加重,中央、省州调研、督查次数增加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接待量增加和开展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6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95个,来宾1000人次,主要包括:1.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考核、调研等团组15个,来宾120人次;2.乡镇协调工作团组60个,来宾620人次;3.其他团组20个,来宾26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万元;增长69.51%,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发放车改补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2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2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支出3.98万元,采购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4%。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 0万元。
项目一: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项目内容:
产生的效益:
项目二: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项目内容:
产生的效益: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124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6.27万元,占比96.66%;固定资产41.70万元,占比3.3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374.61万元,增长42.89%,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底拨入的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1200万元结存专项资金账户。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 农村危房改造:是指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改造居住在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困难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的惠民政策。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