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4-16 18:00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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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

楚雄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楚市政通〔201821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抓住我市被列为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之一的机遇,扎实有序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长:杨俐昆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邹顺伟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长: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正明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华生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应文   市委办副主任、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郭宜宏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

徐林宗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正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华礼     市保密局局长

刘建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周德华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兴旺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建华   市教育局局长

鲁光福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段智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应辉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陈德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陆洪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汝芬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应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李绍辉     市林业局局长

邓开荣     市水务局局长

李学华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王崇福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彭晓华    市审计局局长

何兴立   市统计局局长

孙从祥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冯建新    市扶贫办主任

杨敬林   市城管局局长

张宏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学权   市招商委办公室主任

肖元红     市地税局局长

李洪祥     市国税局局长

王恩超   市气象局局长

鞠兴阳   市移民局党组书记

黄国钺   市档案局局长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明力   市志办主任

刘芝源    市供销社主任

      市法院政工科科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正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建华、顾兴凯、宋艳玲、潘有柱、张兴华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配。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市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项决策部署,审定我市试点工作方案,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试点工作推进时间表、流程图,并按计划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强学习考察和调查研究,及时研究提出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领导小组的安排抓好工作推进;加强督促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认真抓好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按照《楚雄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细化政务公开范围、标准、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方式、监督方式及政策依据等要素;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立足本单位职责积极探索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公开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做好经验总结及报送工作。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18416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