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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2023年小额信贷展期政策”咨询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3-11-28 09:28 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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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额信贷政策

(一)承贷机构。2023年楚雄市小额信贷承贷机构具体为:云南省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除鹿城镇、东瓜镇以外13个乡镇的承贷和回收工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负责鹿城镇的承贷及回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负责东瓜镇的承贷和回收工作。

(二)扶持对象。贷款对象包括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准),以户为单位发放小额贷款。

(三)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年龄原则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劳动能力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承诺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产业、项目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其他非生产性支出,不能用于建房、结婚、就医、就学、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支出,更不能将小额信贷资金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入股分红、转贷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四)续贷和展期。对于脱贫攻坚期内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在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到期,且未办理过续贷或展期的,可续贷或展期1次(三年),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对于过渡期(2021年-2025年)内发放的小额信贷可续贷或展期1次。

(五)合理追加贷款。办理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对象,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得享受财政贴息,也不得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二、办理展期的流程

办理小额信贷展期应到相应的承贷机构办理展期(云南省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除鹿城镇、东瓜镇以外13个乡镇的承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负责鹿城镇的承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市支行负责东瓜镇的承贷和回收工作)。在办理展期时,必须不存在贷款逾期或征信不良记录。

三、办理展期需提供的材料

携带贷款户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原件、银行卡原件,夫妻双方共同到承贷机构进行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