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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发表时间:2022-12-12 15:51 信息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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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云政发〔2000〕21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

一、不论是灵活就业人员或是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在其参加养老保险后,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一是男年满6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二是女年满50周岁时,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且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三是女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以及虽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但连续在生产或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不满5年的,须年满55周岁方可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