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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本地户口办理”问题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5-04-25 08:45 信息来源:楚雄市民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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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8月15日相关文件,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

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免费婚检(市政务服务中心200号窗口);

2.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双方户口簿(原件且标准规范);

4.离婚者:《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整套(含生效证明)原件;

5.丧偶者:原《结婚证》及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6.现役军人:士兵证或军官证(士官证)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且三种证件上信息须一致);

7.当事人提交证件照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中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应当与当事人真实情况一致,不一致的请先到相关部门更正。

如还有疑问,可拨打0878-608754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