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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表时间:2019-04-26 08:45 信息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楚雄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杨国荣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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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楚雄市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在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加强巡察机构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

    把市委巡察办纳入限额管理的工作机关,设立股所级科室1个设立5个专职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组长5名、副组长5名、巡察专员4名,选优配强巡察干部。

——组建巡察人才库,充实后备力量

    按照“一岗多备、动态优选、轮换聘任、专职专责”原则,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财税、审计、信访和乡镇等单位人员中抽调86人组建市委巡察人才库,增强巡察后备力量,丰富人才结构。

——强化巡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素质

    每轮巡察进驻前,重点从巡察工作流程、发现问题方式方法、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巡察工作纪律等方面对巡察组成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坚持主动“走出去”学习巡察工作经验,先后选派10名干部参加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工作,从实践一线历练提升巡察干部工作能力。

——强化纪律约束,以铁纪打造铁军

    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和巡察组纪律作风规定等制度,狠抓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把“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九届市委开展巡察以来,累计发现问题757个,移交问题线索157件,给予问责24件,党政纪处分24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