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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制定“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 规范“蹲点式”监督工作开展

发表时间:2019-04-19 08:22 信息来源:楚雄市纪委市监委  作者:王光明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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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楚雄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中共楚雄市纪委楚雄市监察委“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规范“蹲点式”监督工作开展,增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深度、精度和“温度”,强化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政治体检、政治保健、政治关怀。

——延伸监督触角,着力“把脉”“问诊”“治疗”
    监督检查部门纪检监察人员挺纪在前,关口前移,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改虚化监督为具体监督,主动下沉到乡镇,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调研,以谈心谈话为主要方式,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精准监督,着力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

——聚焦“关键少数”,兼顾大多数,监督不留死角
    把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市属各部门(开发区各局室)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科级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等“关键少数”列为监督谈话重点,兼顾对党组织、一般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

——划明监督界线,确保监督沿轨开展
    “蹲点式”监督严格遵循聚焦“关键少数”与推动监督全覆盖相结合,补齐短板与创新方式相结合,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相结合,“蹲点式”监督与谈话函询、初步核实了结反馈回访相结合,“蹲点式”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等原则开展。根据监督联系乡镇、部门政治生态和工作需要,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干管权限,定期、不定期作出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在不影响乡镇、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集中高效开展,对市级部门开展监督期限为3天,对乡镇开展监督一般不超过7天,根据工作情况可适当延长。

——夯实基础,念好“谈”字诀
    开展“蹲点式”监督在深入调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材料,查阅廉政档案、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相关会议记录、述责述廉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后“量身定制”谈心谈话提纲。谈心谈话针对个人情况,领导班子落实“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个人需向组织说明、说清的问题等内容,采取面对面、敞开式、交心式、互动式,拓展延伸摸清实情,释规释纪释法,提醒、批评教育,提出工作要求,答疑解惑、心理疏导、思想激励,面询等方式进行,注重谈心谈话质量,增强谈话效果。

——定期总结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成果综合运用
    监督检查部门及时总结“蹲点式”监督工作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研判,报组织部门备案,强化监督成果综合运用。掌握的乡镇、部门政治生态、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移交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存入廉档;对监督对象的提醒批评教育和工作要求,及时通报巡察、派驻机构,形成监督合力;采用函询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根据面询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于不实信访举报,当面澄清反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分类处理;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实情加以解决,体现关心关爱;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由监督检查部门收集归类,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