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专题 >> 热点专题 >>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栏 >> 正文

楚雄市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11-01 11:25 信息来源:市卫生计划生育局  作者:代建梅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楚雄市于2018年3月起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楚雄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培训会议,共培训210人次,会议重点培训《云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有效将教育、服务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医疗机构自律性,预防不良执业行为发生。截至目前,楚雄市卫生监督所共对全市14家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记分管理,记分15家次,以上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分别为医院诊疗环境空气、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污水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诊疗科目执业等行为。通过记分管理与卫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密切结合,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自律意识,增强了卫生监督执法对医疗机构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