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以文明城市为统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6月19日卫生城市创建以761.8分通过省级技术评估,7月24日申报资料通过国家爱卫办评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紧盯目标,保障到位。调整充实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设立5个工作专班和5个工作督查组全力保障工作落实。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2019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体系,形成了“千斤重担万人挑,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工作格局。定期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每年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自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全市共投入约3000万元。
——聚焦重点,补齐短板。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着力编撰好楚雄市申报材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评价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资料台账;制定《楚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楚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2018—2020年)》,认真落实各项标准,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快推动老城区开发区紧紧抓住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建薄弱环节的改造升级;全面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
——把握关键,破解难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电视台、各医疗单位宣传栏、健康教育巡讲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不浓”的问题;召开迎接国家暗访工作会议,邀请国家级专家卫生城市迎接暗访重点评价指标任务进行专题培训,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不会干”的问题;投入54.97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扎实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建成区“四害”密度逐年下降,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加大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23.82亿元,实施市容改造和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工程,完善城市功能。实施灵秀湖环湖东路、楚雄火车(北)站站前广场等市政工程,完成龙江公园、桃源湖体育公园等13个城市景观提升项目,新增城市绿地41.43万平方米,新安装路灯5993盏;全线贯通灵秀立交、茶花大道、云荫寺路、青龙河西路等“断头路”“瓶颈路”。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逢五整治”、“重大节日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城市品质。
——标本兼治,全面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一江两河”水环境网格化精细管理,加大城区排污口整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00%;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九龙甸水库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件,未发生生态破坏和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补齐短板,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A类设备达标率为79%。不断巩固和完善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认真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无偿献血等管理工作。近三年,我市未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