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形成。建立健全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制定印发《楚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楚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11项配套制度》《楚雄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等建设,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
二是三级河长四级管理体系日臻完善。截至目前,龙川江流域内所有河库渠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设立市级河长39名、乡镇级河长383名、村级河长523名、村民小组巡查员1320名,聘请社会监督员24名,设置河长公示牌385块,规范河长公示牌内容,方便群众有效监督。2019年以来,共开展各级河长巡河6225次,召开市级河长会议4次、乡镇级河长会议38次。
三是监督检查督查全面开展。编制一河(湖)一策保护管理方案,形成总河(湖)长抓统筹协调,总河长、总督察长、副总督察长主动巡查督察制度。同时,河(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录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促进了国家环保部对长江经济带审计、水源地督查和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各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
四是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确立和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三条红线”控制,全面开展控源截污、污水排口封堵、河道清淤、河道保洁、生态修复等工作,水资源保护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河(湖)监管保护不断强化,河道水质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建成尹家嘴水库入口处、龙川江哨湾河段哨湾湿地等十余处湿地工程,龙川江城区段河道绿化生态工程、绿色健康步道工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正逐步变为现实。2019年以来,共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62次,参与人员16.97万人次,出动车辆机械336台次,共清理河道44条,整治面积19.8万平方米,清理河道总长689.1公里,清理各类垃圾1092.8吨,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3.98万平方米。河道非法采砂全面“清零”,河库渠保护范围内乱占、乱建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