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关于云南省森林防火期的规定,云南省2019-2020年森林防火期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15日结束。
冬季草木干,防火要当先。要增强防火意识,做到野外用火“十不准”“六不烧”。
“十不准”
1.不准烧田埂、秸秆、杂草等;
2.不准烧灰积肥;
3.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蛇、鼠等;
4.不准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5.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
6.不准燃放爆竹、烟花、放孔明灯;
7.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8.不准乱丢烟头火种;
9.不准神坛祖庙上坟烧香烛、纸钱;
10.不准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六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设15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不烧;
3.未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
4.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5.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
6.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天气不烧。
引发森林火灾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所以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如遇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