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工作环境,展示部门形象,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呈现退役军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作为“楚雄州文明单位”,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组织干部职工到责任小区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楚雄市创文手册,倡导居民遵守市民公约,共创和谐鹿城。


组织干部职工清洁单位和责任小区卫生。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先后被评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 、“楚雄州文明单位”、“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平安建设责任制考核州级优秀单位”,连续两年“大比拼工作”考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