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签订一份合同到偿还一笔欠款,从日常消费到企业经营,诚信始终是社会运转的“隐形纽带”——它让承诺有分量,让交易有底线,更让每个普通人对公平正义充满期待。

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力量,法院不仅是诚信的捍卫者,更是诚信秩序的构建者。通过审判中的明辨是非、执行中的刚柔并济、宣传中的春风化雨,为诚信社会的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
审判把关 筑牢诚信根基
虚假诉讼既是对社会诚信体系的破坏,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亵渎。不仅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危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人自己也将为此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
在原告云南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某曾以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义向原告购货却未付款,原告遂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方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张某某均否认双方之间存在任何关联。当法庭就张某某为何在交易过程中向原告发送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开票信息等资料进行询问时,张某某陈述系“误发”。后经核实,张某某实为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其当庭否认关联关系的目的在于想由个人承担债务。楚雄市人民法院认定,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庭审中就关键事实故意作虚假陈述,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民事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并浪费司法资源,依法对楚雄某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对张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元。
司法审判对虚假诉讼的严厉打击,恰似为司法诚信装上 “安全阀”。楚雄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各类型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甄别查处和依法惩治工作力度,切实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让虚假诉讼难以遁形,也在潜移默化中涵养着“以诚信立身、以诚信诉讼”的社会共识。

执行发力 让诚信归位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诚信建设的关键环节。楚雄市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陈某某拖欠4名申请人8万余元劳务费,在楚雄市人民法院送达文书后隐匿行踪、规避执行,且对执行干警的劝导置若罔闻。执行法官查明其名下登记有机动车辆及不动产,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遂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同时立即查封名下财产,并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拒不履行,将依法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在法律威慑下,陈某某吃到了逃避执行的“苦果”,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并写下悔过书。根据其主动履行义务的表现,法院提前解除了拘留,该案顺利执结。
当“失信必受惩”的警示与“守信有退路”的包容形成合力,越来越多的人会明白:履行承诺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宣传引导 弘扬诚信文化
诚信建设需要从“约束”走向“自觉”,而宣传教育正是连接二者的桥梁。法院通过精准化、场景化的宣讲,让诚信理念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今年的第一堂“诚信法治课”在楚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内举行。授课法官以“什么是诚信”“为什么要守诚信”为切入点,结合校园生活中“借东西及时还”“考试不作弊”等小事,用漫画视频、互动问答等形式讲解诚信的意义。
这样的宣传并非个例。在“3·15”“6·14”等节点,通过社区摆摊、线上直播等方式,用真实案例解读“失信寸步难行”的后果。从青少年到经营者,从街头巷尾到网络平台,诚信的种子正通过这些生动的宣讲落地生根。

诚信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庭审的公正、每一笔欠款的兑现、每一堂普法课的温度里。楚雄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审判为盾、以执行为剑、以宣传为桥,让“守信者畅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常态。当司法守护与全民自觉相向而行,诚信之光必将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