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绿孔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2023年8月14日上午,楚雄市栗子园社区内,社区群众驻足围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展板,相互讨论并拿出手机与展板上的绿孔雀合影。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了增强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宣传者,楚雄市人民法院走进栗子园社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普法活动。

四级法官助理刘鸿德为社区群众普法,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保护环境群众可以做什么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和楚雄地区实际一一讲解,现场气氛活跃,充分调动群众认识自然、亲近自然、保护自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共绿化里的树如果随意修剪或破坏,极有可能构成犯罪!”
课后,楚雄市法院社区微法庭干警开展半小时送法进社区普法活动,现场解答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呼吁群众爱护生态环境,同时发放防范养老诈骗、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材料与宣传袋,让社区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

一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推进生态司法保护的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刑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民事审判同向发力,打造“1+4”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法律服务点,构筑了护航绿水青山的法治屏障;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司法保护理念送到群众身边,讲到群众心里,在实践中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护航“绿美楚雄”绿水、蓝天、净土“高颜值”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