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楚雄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为导向,创新构建“幸福调解”楚雄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从“重治理”向“重服务”转变,交出了一份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群众满意的平安答卷。
构建“五级五包”体系,织密矛盾纠纷化解防护网。严格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五级体系,形成市级领导包保乡镇、部门牵头行业调处、乡镇干部包保村社、村社干部包组包小区、小组长包户的“五包”责任链条,建立“发现—交办—调解—回访”闭环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快处置、能化解、不反弹”,让群众“话有说处、结有解处、苦有诉处、怨有发处、难有帮处、理有评处”。
聚焦“四调联动”模式,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化水平。着力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四调对接”运行机制。在市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市级调解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成立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强化涉企及新就业形态领域矛盾化解。同时,创新“调解+普法+救助+执法+服务+互联网+保险赔付”做法,收录典型案例,打造“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室”“咪依噜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学习推广“周家文”“老胡”“曹姐”等品牌调解工作室经验,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坚持“三治融合”路径,夯实基层治理群众基础。将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村(居)小组结合村规民约、传统文化和美德,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参与度;村(社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市级层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推动“两个机制”融合,明确多元解纷责任。印发《关于建立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分级负责的首调责任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释放联调联动强大合力,构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各行业、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联调联动纠纷化解“幸福调解”品牌,妥善处理群众“烦心事、忧心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
筑牢“一面旗帜”根基,绘就“幸福调解”新画卷。在基层治理中成立市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化供需保障、司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畅通群众非诉讼化解矛盾渠道,集中力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属地分流”的大调解工作“楚雄样本”,有效解决了群众维权、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问题,成为楚雄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和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亮丽名片。
楚雄市“幸福调解”模式成效显著,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化解率超97%、群众首选调解率超95%,“无讼零访”村组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了“调出邻里和谐、调出社会平安、调出经济发展、调出人民幸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