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和推荐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通知》(云文明办〔2021〕16号)要求,结合州文明办、州教育体育局的部署安排,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相关学校认真对照文明校园创建“六好标准”、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以及“负面清单”定期完成自检自查。同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核实拟推荐学校无“一票否决”事项,最终确定将文明校园创建成效显著、工作优质,在各级文明校园创建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东兴中学、鹿城小学择优推荐争创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
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择优推荐上报的楚雄市东兴中学、鹿城小学通过“云南省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平台”按时限要求完成网申材料上报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实地测评和问卷调查检查考评。2021年10月15日,楚雄州文明办在云南楚雄网发布《楚雄州拟推荐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二届云南省文明家庭、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和创建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候选名单公示》,楚雄市推荐上报的东兴中学、鹿城小学成功入围创建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