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和第三届云南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云文明办(云)15号)《云南省文明办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和推荐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的通知》(云文明办16号)精神,根据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的相关要求,楚雄市创文办、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并于5月份对辖区内已经获得州级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荣誉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初步考评,对创建文明校园成效明显、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择优推荐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
楚雄市辖区内获得州级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荣誉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州属)认真对照文明校园创建“六好标准”(思想道德建设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优美环境建设好、活动阵地建设好),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标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则,按照“网申材料拿高分、实地测评得满分、问卷调查少丢分”的原则,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复评验收及创建工作。2021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择优推荐上报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云南省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平台”按时限要求认真做好网申材料上报。同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检查组,顺利完成学校实地测评和问卷调查工作。
2021年10月15日,楚雄州文明办在云南楚雄网发布《楚雄州拟推荐第九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二届云南省文明家庭、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和创建2021—2023年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候选名单》,楚雄市辖区内州特殊教育学校、东兴中学、金鹿中学(往届省级文明校园复评);鹿城小学(往届省级文明单位过渡为省级文明校园);鹿城幼儿园(往届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开发区永安小学、环城小学(年度新申报创建)7所学校入围第十六届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候选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