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市鹿城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创新“三资”管理模式,实现了村(社区)及所辖小组资产“底清账明”,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三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上下联动的组织机构。镇级层面,设立了农村财务托管、招投标和集中采购“三位一体”的服务中心;村(社区)级层面,由村(社区)会计承担日常管理工作,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财务开支审核和资产、资源监管。二是建立“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三资”信息化管理。三是建立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11名专职财务人员组建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镇代管中心),配齐1名集体资产管理员,做好全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坚持内部挖潜、外部引进“两手抓”,增强镇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注重制度建设,规范“三资”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财务托管制度。将村集体资金、账目纳入镇财务托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配套完善财务开支审批、“双印鉴”管理、收支两条线等机制。二是招投标制度。围绕增加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把耕地、设施等集体资产、资源推向市场,委托镇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三是集中采购制度。村(社区)开支2万元以上、村(居)民小组开支1万元以上需由村(社区)“三委”班子讨论通过或村(居)民“一事一议”讨论通过。
严格监督约束,确保“三资”管理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广大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每月财务收支必须经审核通过后才能报账,其中,对重大财务事项,依次履行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招标采购、项目实施、验收决算、公开公示8 道程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单据,要贴上“个人条形码”,表明通过村监委本人的审查,并经镇审计人员扫描鉴别后才能入账,有效杜绝了代签字、漏签字、少签字现象。同时,每月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活动随时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好镇经管审计站的作用,实行村级财务收支“月审计”制度,每月对村级报送的单据逐笔审计;建立农村干部离任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去年以来共完成22个村(社区)财务收支审计66亿元。三是加强纪检监督。发挥好镇纪委的作用,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资金审批、集中采购的各个环节,纪委人员全程参与监管,确保农村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