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为营造中国•楚雄2024年彝族火把节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火把节期间,将在太阳历公园东门、青龙河鹿园、彝海公园南侧、福塔公园大门右侧、远达房地产项目西侧五处设置临时烟花售卖点,为市民游客购买烟花提供方便。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烟花售卖商家须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资质,售卖场点须做好防火、防爆“人防、物防、技防”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二、广大市民、游客购买烟花须到具有售卖资质的、产品检验质量合格的烟花售卖网点购买,严禁未经报备审批私自向市民或游客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售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烟花;烟花燃放须在售卖点安全员指导下在指定区域进行,未成年人燃放烟花须在监护人指导下进行。
三、以下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5.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在政府取缔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及燃放的过程中,对不听劝阻、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严肃处理;因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此期间发现有违规销售、运输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要积极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楚雄市公安局—110;楚雄市应急管理局—3013199;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楚雄市交通运输局—6086131。
六、本通告自2024年7月27日0时至2024年7月31日24时期间施行。
特此通告。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