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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D530000201806210013号举报件查处整改情况公示

发表时间:2018-06-26 16:16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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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件内容

楚雄市开发区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危险废物收集企业,投诉人不确定该公司是否有收集资质,且该公司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不进行危险废物网上转移报批手续,只给产废单位开具收据。该情况多次向州、市环境保护局电话、微信反映,市监察大队回复该企业没有违法行为,投诉人称受到市监察大队宋志强威胁,说不要给我们添麻烦,不然要将其他类似的企业关停。

二、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楚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1名市级领导任组长的调查组,由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具体牵头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委配合,6月22日抽调有关工作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同时,州、市环保督察举报件督办人员到现场进行督办。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楚雄市东瓜镇桃园社区山嘴子村民小组。公司经营场地约22亩,实际使用面积约15亩。该公司于2017年2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楚雄义成绿洁废机油、废电瓶收集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2月23日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楚市环许准〔2017〕31号)。2017年4月20日,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楚市环许准〔2017〕42号)。根据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在公司2017年4月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后,楚雄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12日颁发了《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CXS532301002,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2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规定的年经营规模是废矿物油1000吨、废铅蓄电池100吨。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2300MA6K98UX8J。

该公司经营范围是收集汽车修理行业、工业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在厂内定点收集后分类转运至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司主要设施为存放危险废物的库房,分上下两部分,相隔约10米。上部为废机油存储室,面积约200平方米,共有储油罐4个,总容积约155立方米;下部为库房,面积约500平方米,分隔为5间,主要存放收集来的废电瓶、桶装废矿物油。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经调查,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是开展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经厂内集中后转运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证号CXS53230100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HW08废矿物油和HW49废铅蓄电池,规定的年经营规模是废矿物油1000吨、废铅蓄电池100吨。

经现场调查公司所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台账记录,截至2018年6月22日,公司累计收集各类废矿物油127.65吨,转运至外地92吨;收集废铅蓄电池约21.46吨,转移外地15.26吨。目前,公司内储存有废矿物油35.65吨、废铅蓄电池约6.2吨。根据《云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5〕244号)“省内跨州市转移的,须向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转移申请,经征求相关州市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转移;州市内转移的,须向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转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移”的规定,该公司在转移危险废物时,通过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进行申报审批后,办理转移联单进行转移。公司现已通过云南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系统完成申报审批和转运6起(转入2起、转出4起),6起转移均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分别是:2017年9月20日从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转入公司废润滑油26.2吨,转移联单编号5304490846(2017);2017年11月23日转运至曲靖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15.26吨,转移联单编号5323341139(2017);2018年2月9日至10日公司3批次分别转运至大理漾濞县鑫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废机油30吨转移联单编号5323490220(2018)、废油泥32吨转移联单编号5323490219(2018)、废矿物油30吨转移联单编号5323490221(2018)。2018年6月12日从楚雄州禄丰县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转移废矿物油9.26吨至公司,转运联单编号5323490681(2018)。

2.楚雄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曾多次接到过反映废机油产生单位将废机油交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处理的投诉,楚雄市环境监察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投诉涉及的单位均已将废机油交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双方台账记录清楚,投诉反映将废机油交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不存在。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已及时将调查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3.楚雄市辖区内只有两家企业具有废机油收集经营资质,分别是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CXS532301002)和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楚雄地区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CXS532301001)。6月22日,调查组在现场走访调查中,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负责人表示,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监管过程中,市环境监察工作人员没有说过要关停企业的话,也没有威胁企业的行为。两家企业均表示编号:D530000201806210013的举报件不是他们举报的。由于无法找到举报人,无法核实宋志强对举报人进行过威胁。

在走访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楚雄地区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负责人解志成时,调查组了解到以下情况。2018年5月17日,市公安局在对解志成注册的“楚雄同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废机油储油区北侧存有一个储油罐,内存疑似柴油2吨,在没有取得《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铜线36.98千克,公安部门立即通知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市环境监察大队派出2名执法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楚雄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告诫解志成,要求依法依规经营,如果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发现超出环评审批范围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环保部门将立案查处,违法情形严重,将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6月13日,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楚雄同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点予以取缔,责令解志成立即停止非法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并送达了书面《楚雄市公安局取缔》公告,解志成予以签收。

(三)调查核实结论

经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市纪委市监察委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内容不属实。

其中: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台账记录清楚,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举报人向州、市环保部门反映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已经进行了调查,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收集危险废物,并将调查情况及时进行了回复;由于无法找到举报人,无法核实宋志强对举报人进行过威胁,在走访楚雄市全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后,未发现楚雄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以任何方式威胁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三、办结情况

经认真调查核实,楚雄义成绿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具备收集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的资质,公司在转移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于无法找到举报人,无法核实宋志强是否对举报人进行过威胁。

该举报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