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环节,优化中介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7〕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楚政发〔2017〕3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19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反馈(电话 3139959),公示期满后,欢迎社会各界对市人民政府调整的行政职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监督。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