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征兵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1-22 10:29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征兵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广大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热情,根据我市年度征兵工作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征兵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本遵循,以大学毕业生、大学在校生为宣传重点,以安全形势教育、爱国主义宣传、政策法规解读、先进典型宣扬为主线,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征兵宣传活动,为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重点内容

今年征兵宣传第一阶段从1月份开始,至3月10日新兵入营完毕;第二阶段从6月份开始,至9月10日新兵入营完毕,约5个月时间。主要内容:

(一)征兵政策宣传。在搞好各项征兵基本政策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宣传云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楚雄州相关政策。如:明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以市为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安置地市级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士兵服役满一年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标准的80%计发,并优先招收和录取退役士兵,给予政策优惠。云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需完成兵役登记,携带兵役证报名,否则不予注册学籍;省政府决定对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奖励5000元/在校4000元,专科学历应届4000元/在校3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州政府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大学毕业生3000元、大学在校生(包含大学新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依法服兵役教育。广泛宣传宪法、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有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关心、支持和投身国防建设是每个公民和组织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引导适龄青年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依法履行兵役义务光荣、逃避兵役可耻的舆论导向,增强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爱国主义教育。客观分析和正确解读我国周边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讲清国富不等于国强、国强必须强军的道理,广泛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成就,有针对性地介绍官兵训练、生活情况,强化广大适龄青年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增强适龄青年献身国防、报效祖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先进典型宣传。重点发现和挖掘一批具有时代感、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表彰和宣传积极踊跃报名参军、在部队锻炼成才、退役到地方建功立业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增强征兵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形式做法

针对新形势下适龄青年的思想特点和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方法,把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政策宣传、活动牵引、氛围渲染等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征兵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形成征兵宣传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播放一期电视公告和征兵宣传公益视频;制作播放一期“乡村小喇叭”;印发一份征兵政策宣传手册;召开一次征兵宣传推进会;组织一次新兵入营欢送活动。

(二)搞好动态报道。结合宣传报名、上站体检、政审走访、审批定兵、新兵起运等各个环节,搜集我市征兵工作过程中的新闻人物和事件,在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上刊登播报,跟踪报道和反映我市征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深入开展宣传。组织张贴征兵及兵役登记公告、宣传材料,在户外电子宣传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播出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利用赶集日进行巡回宣传并印发宣传单,给全市大学生邮寄宣传资料,组织干部职工、专武干部和民兵营(连)长深入村组、学校开展征兵宣传和兵役登记。

(四)组织专题报道。围绕我市开展征兵的重要会议、活动组织专题报道,以消息或通讯稿的形式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发。另外,积极宣传我市征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等。

(五)回应舆论关切。密切跟踪监控舆情,针对人民群众特别是网民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利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四、措施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属有关部门要把征兵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科学筹划,严密组织,形成合力。要认真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和具体的宣传举措,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征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设施,动员各种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当兵光荣、踊跃参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各乡镇、市属有关部门,要会同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组织专题征兵宣传活动,邀请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知名人士、优秀大学生士兵等接受专访,加强动态报道,制作字幕,在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滚动播放。

(三)深入搞好宣传发动。要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征兵宣传,印发征兵宣传手册和广告资料,把征兵的各项优惠政策向适龄青年及家长讲清楚、讲透彻,帮助应征青年算好参军入伍的“机遇账”、“经济账”和“荣誉账”,激发优秀青年从军报国热情。各乡镇、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征兵宣传标语或专栏,并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手段和现代媒体工具,扩大征兵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切实把征兵宣传搞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